3.女管家的心事(14)

他喜欢伦敦。回想起来,在伦敦的时候他很快乐。他原来想去大城市的寄宿学校读书,但妈妈不同意,因为有个心理医生说他烦躁不安,需要稳定的家庭生活。他不介意自己看起来烦躁不安,相反的,他还特意将自己塑造成一个心不在焉、注意力不集中、时不时出神的年轻知识分子形象。他确实是个知识分子,毋庸置疑。去年他拿了好多高分,一份全国发行的报纸还对他进行了报道。他肯定能进牛津,拉丁文水平不逊于他在马格纳斯·威森基金学校的老师,希腊语水平甚至可能超过了他的老师。

他在学校里没有朋友,他看不起那帮乡下小子,他们只对摩托车、色情书和蓝猪酒吧感兴趣。父母指定了伊恩、克里斯托弗·凯恩还有几个孩子做他的朋友,但他连他们的影子都见不着,因为他们上公立学校。不管是乡下小子还是学校的学生,都没有人敢揍他,因为他身高超过了六英尺,而且还在长个儿。他满脸粉刺,洗完头第二天就又油乎乎的了。

现在他要去萨德伯里买一包橘色颜料。他要把所有的牛仔裤和T恤衫都染成橘色,好与他的信仰相符——他基本上是个佛教徒。等到攒够了钱,他要坐大巴去印度,不再见除了梅琳达以外的任何人。嗯,或者可以见见妈妈。但肯定不见爸爸,不见那个乏味无趣的老乔治,不见自以为是的彼得,也不见这帮农民。但前提是他没有改为皈依天主教。他刚看完《故园风雨后》①,开始有点犹豫不决了:可能去牛津当个天主教徒,在楼梯口烧香,但不会比去印度更好。为了保险起见,先把裤子和T恤衫染了色再说吧。

①伊夫林·沃(Evelyn Waugh,1903—1966)的经典名著,曾被美国公共图书馆协会与兰登书屋选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一百部小说”之一。

他把车停在格里文街上梅多斯家的修理厂加油。

“伦敦来的那位女士什么时候到啊?”吉姆·梅多斯说。

“嗯?”贾尔斯说。

吉姆想知道答案,这样他晚上就能在酒吧里告诉其他人了。他又问了一遍。贾尔斯不情愿地想了一下。“今天是周三吗?”

“当然啦,”吉姆说道,又自作聪明地加了一句,“全天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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