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记起来我还有个通告要赶,我先走了!”我说完,拔腿就走。
只可惜前脚才跨出门口,就听到沈林奇在那儿自言自语,他说:“我还真没吃饭。”
我的脚步停住了,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继续道:“我不介意你请我吃饭。”
我脊背一僵,脑子里嗡嗡作响。
然后,他又说:“吃饱了才有体力。”
我一口鲜血喷在总监办公室的大门上,这家伙调戏我上瘾了是不是?
我发誓,我从来没有这么畏惧过和沈公子一起吃饭。
以前,他看上去总是冷冰冰的,板着张脸,好像全世界都欠他钱似的,虽然凶神恶煞了些,但至少我还吃得下饭。
可是现在呢?我发现他变了,变得阴晴不定,忽冷忽热,难以捉摸……不不不!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他竟然学会了耍流氓,语不惊人死不休,偶尔一句话就把我吓得心惊胆战、胃口全无、六神无主、月经不调。
我深深地觉得,如果任其发展,我一定会心脏病发,猝死在血淋淋的牛排前。
为了我的生命安全,也为了西餐馆的生意着想,我壮着胆子提议:“既然我请客,不如我们去吃火锅吧?”
然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竟然答—应—了!
我一直觉得,中西方饮食文化的差异不仅仅是体现在食材和烹饪方法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进食方式上。
比如西餐,通常是两人一张长桌,你在这头,我在那头,各吃各的,就算想说句话,还得想想适不适合、该不该说。可中餐就不一样了,一群人,围着个大火锅,你往里抓把香菜,我往里丢盘羊肉,他往里倒几片肥牛,虽然味道上不一定胜得过西餐,但气氛绝对是有了。如果再配两瓶二锅头,那就算有天大的仇恨,也都不太会计较了。
就像现在,隔着热气腾腾的鸳鸯锅,我就觉得沈公子看上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柔和得多。
在这样的气氛带动之下,我很脑残地给沈公子夹了筷牛百叶。
“我不吃内脏。”他很平静地拒绝了。
你不吃我吃,我把牛百叶又夹回了我碗里。
过一会儿,羊肉熟了,我又给他夹了筷羊肉。
他说:“我不吃羊肉。”
还真挑剔,我嘟了嘟嘴,又把羊肉给夹了回来。
又过了一会儿,肥牛熟了,还没等我伸筷子,他说:“你别管我了,自己吃吧。”
那一刻,我真的怒了。
你要是不想吃,你刚才就说啊,等现在坐下开始吃了,你才一动不动的,嫌这个不好吃,那个不要吃,就算给我点儿面子,啃几片生菜叶子会死吗?
“行!”我说,“你别吃了,我吃!”
然后,在服务员惊讶的目光里,我一个人英勇地吃完了整个鸳鸯锅,还顺便喝了三两二锅头。
再然后,就好像所有小白文里的傻傻女主角一样,我醉了。
但是,请不要激动,和那些女主角不同的是,我不怕喝醉。
因为我喝醉了,比我不喝醉时还清醒,不撒酒疯,不说胡话,腰板笔直,连普通话都比平时标准。我妈生前老说我,你要是有喝醉时候一半懂事,我就真省心了,可惜现在我想让她省心都找不到机会了。
回去的路上,我坐在副驾驶位上,目视前方,一言不发。车里放着不知名的音乐,沈林奇专心开着车,也没有开口。
外头灯影浮动,映在车窗上,恍恍惚惚的,叫人看不真切。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可能是我家到了吧,沈林奇停下车,俯身替我解安全带。
我呆呆地望着他,看着他那双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手指灵活地替我解开安全带的扣子,又用指背,扫了扫我被安全带弄皱的衣服,动作优雅而娴熟,叫人有些挪不开眼睛。
就在这个时候,有辆车经过我们旁边,车灯扫过他的脸庞,他忽然抬头看着我。
我也看着他,四目相对,我问:“沈林奇,你是不是喜欢我?”
他问:“你喝醉了吗?”
“嗯。”我点了点头。
“明天醒过来,你会把我说的话忘记吧?”
“嗯。”我继续像木偶似的点头。
他微微笑了笑:“还挺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