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后、60后:婆婆VS丈母娘(1)

在婚姻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场”上,婆婆和丈母娘似乎一直都在扮演着一对互相对立的角色,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她们的对立形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坊间的说法可是林林总总,什么“婆婆与丈母娘因为房子问题展开了拉锯战”,“新《婚姻法》乱了新娘慌了丈母娘”,“公婆笑,丈母娘哭”,“婆婆战胜了丈母娘”……等等说法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戏谑道,新《婚姻法》解释三是“乐了地产商,愁了丈母娘”。这些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因为在儿女的婚姻大事上,婆婆和丈母娘似乎一直都在明争暗斗,尤其是在此次新《婚姻法》解释三公布后,婆婆和丈母娘的关系又多了那么一丝紧张的气氛。

家住北京的陈大妈在得知新《婚姻法》解释三关于房产问题的相关规定后十分高兴,她觉得这些规定还是比较能够体现她自己的想法。陈大妈的儿子结婚时的婚房首付是她和老伴出的,尽管他们做老人的都希望孩子能够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但是一辈子那么长,谁敢保障孩子们的婚姻不出意外呢。所以,陈大妈极度赞同“父母为孩子买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这点,不但保护了儿子的个人财产,也保护了他们老两口的权益。

显然,陈大妈的观点代表了婆婆们的普遍看法。作为婆婆一方,新《婚姻法》解释三的出台得到了她们很大的支持。毕竟新《婚姻法》解释三对男方来说是很有利的,所以婆婆们在这件事情上的看法表现出高度的一致一点儿也不奇怪。至于丈母娘,那可就别有自己的一番见解了。

都说“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新《婚姻法》解释三中关于房产问题的解释让丈母娘们很是失落,因为女儿在婚姻财产中的地位将会一落千丈,万一离异吃亏的将是自己的女儿。这种想法无可厚非,毕竟当母亲的总不希望女儿吃亏,可也并不是每个丈母娘都抱有这样的想法。女儿即将出嫁的准丈母娘张大姐就不这样想,她始终觉得婚姻无关钱财,还是感情最重要,因为从他们那一辈走过来的人都是比较看重感情的。关于女儿和女婿结婚的事,她觉得如果两人真心相爱,那么房子是谁的都无所谓。如果真没有感情,那么分得半间房子又有什么意思呢。关于新《婚姻法》解释三,张大姐觉得没有什么不可以接受的,相反,还可以给她们当丈母娘的正名,免得人人都说丈母娘贪图女婿家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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