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号事件(2)

8月5日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照会日本联合舰队司令长官及海军大臣:“前月25日,日本军舰浪速号明目张胆击沉正在从事正当业务的英国船高升号。7月26日,法国炮舰里昂号经过沉没船时,救下漂浮在高升号桅杆上的45名清兵,听取了事件的经过。同时又得到英国副领事的通报,报告了德国原陆军少尉、现清国陆军少将汉纳根对事件的详细陈述。今本官用日本语询问贵官,肇事者浪速号的行为,是否是遵奉贵官的命令之所为?贵官是否已经承知该行为的经过?”

联合舰队司令长官伊东祐亨接到英国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照会后,回复道:“前月25日,麾下军舰浪速与清国军舰交战中,遇到一悬挂英国商船旗的汽船,然该船搭载清国军队,且配有护卫军舰,浪速要求该船投锚接受临检,结果知道该船正在运送增援牙山的兵力和武器,双方交涉达四余小时,浪速命该船随行遭拒,而清军制伏船长占领该船,此后受到浪速舰的攻击,并派出小艇救助乘员。浪速舰长已经向本官报告了事情经过。至于贵官询问浪速的处置方法是否是本官的命令,本官认为,按照当时的状况,两国已经处于交战之中,即便意外遇到局外中立国的商船,如果载有敌国的军队,便可视为参战协助者成为处置对象。浪速舰长的行为可视为执行拙者的训令,虽然发生了不幸的结果,但拙者认为浪速舰长的处置是临机不得而为之的行为。日清两国的战争冲突,使贵国的商船及船员被意外卷入,拙者甚为痛感有加,高升号救助的西洋船员已于事件翌日送回日本。以上事件经过,本官已经报告本国政府,今贵官的照会本官亦将报告本国政府。”

7月28日,获救的高升号船长等西洋人,被送往日本佐世保医院,仁川的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致函伊东司令长官,请求引渡高升号船长等西洋人。8月8日,英国远东舰队司令官斐利曼再致函伊东司令长官:“今后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日本帝国军舰若临检英国在远东的商船,都是不能容忍的。因为对于大英帝国女皇支配下所属的商船,本官有保护的义务,请阁下予以承知。”

8月12日,伊东司令长官回复英国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8日所述英国商船临检请求,拙者已向麾下各舰通达。但是此事在国际战争法上,超出了本职的权能,对此我国驻贵国公使将转达令贵国政府满意的照会。”

8月30日,英国舰队司令官斐利曼特向伊东司令长官通告了救助清舰广乙号残兵的情报。丰岛海战后,清舰广乙自爆,其残兵70人逃进附近的陆地,英国军舰在清兵的请求下,搭乘英国军舰送回清国,此乃同情和情谊意愿的作为。现在英国军舰两艘在距牙山30海里之处待机和搜索,基于单纯同情的理由,接收公法上认定的遭难军人,凡乘舰者均不能携带任何兵器类物。本官之作为纯属同情,恳请谅察。本官将严格遵奉英国女皇陛下在清日战争中完全中立的立场。

8月7日,日本驻英国公使馆的法律顾问巴伦?阿里森达?希伯特,约见英国外务次官巴鲁奇,为日本击沉英国船事件的责任问题辩护,两人对话要旨如下。

希伯特:“拙者今日拜见贵官,想必阁下有什么想要询问的事情吧。”

巴鲁奇:“拙者关于日本海战的消息,尚未有最新的确报。”

希伯特看到巴鲁奇手里的朝鲜地图,便详细介绍起近期战事的情形,“如今朝鲜牙山的清国军队已经败北溃散,京城皇宫的战斗实际上也已经结束。”巴鲁奇似乎并没有兴趣,随即将话题转向英国外务大臣金伯利(Kimberley)致函青木公使,关于英国船高升号沉没的事件。

希伯特:“拙者听说了信函的事情,可是眼下英国外务省对信函中发生的事情,也许知道的不够详细。拙者作为一个普通人,对遭遇不幸事件的人深感同情。然而在军事上,特别从国际公法的视角来看,日本外务省与英国外务省持有的意见本同末异。”

巴鲁奇:“这是另外一个议题。问题是日本国的一艘巡洋舰,在日清1885年条约中双方有出兵权的地方,击沉了一艘属于英国的商船。日本人没有命令英国商船停船以及妨碍清国出兵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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