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兵站体系
清军后勤体系
后勤体制
鸦片战争后,清国朝廷开始关注军队改革的重要性。但是近代军事科学理念,难以撼动二百年的陈腐观念,军队后勤体制的思维仍然停留在“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初级阶段。太平天国战争中,清军主力湘、淮两军的后勤体制开始有些改革,专设有饷械粮台的部门。粮台内设有文案所、内银钱所、外银钱所、军械所、火器所、侦探所、发审所、采编所等八所。粮台总理事一人,都统全军粮草,下属各所督办,分管本辖内筹粮筹饷、输送粮草军械等事务。战役中,又增设前敌粮台、后敌粮台和转运局,明确各部职责提高作业效率。清军的粮台机制,在镇压太平天国的13年内战中,起到了重要的后勤保障作用。
1854年,曾国藩在湘军首创“长夫制”,在军营中设置担任杂务的后勤兵,规定营官及帮办配给长夫48人,军需搬运配备长夫30人,五百人一营的编制配备各种职能的长夫总数180人,相当每百人兵勇拥有长夫36人。长夫是临时雇用的随军人员,不属于军队的编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战斗力与后勤保障的效率。曾国藩创设的军内长夫制,合理运用了民间的人力、物力资源,成为近代战争的一项典范。
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胜利后,清国陆军进行了大规模裁军。在李鸿章洋务运动风潮中,武器装备的近代化推动了军制的部分改革。陆军改革重点侧重于武器装备的增设配给,相对轻视了后勤支援在军队体制中的鼎足作用。清国的军制改革,没有统一规划,各地总督各行其是,没有引进外国近代军制中后勤学的理论,来改造自身落后的军事体系。直至清日战争爆发,清国的陆军实际上已经变成东西南北聚合的大杂烩,后勤体系各自为政,无法适应一场近代化的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