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到的图案很多,不约而同,设计思想以象征工农兵的占多数,铁锤、齿轮代表工人,镰刀、麦穗代表农民,刀、矛或步枪代表士兵。综合有代表性的几种军旗图案设计画出来,呈报周恩来副主席并中央首长阅审,但都未得到赞同。有一天,中央机要室主任叶子龙,拿着一册军内刊物《前卫》杂志,来到作战局,指着封面说:这个图案,首长们很欣赏,你们可按这一设计思想画出图案送审。那是华东军区下属鲁中军区政治部《前卫》杂志社为纪念八一建军节21周年专刊,封面上有一幅迎风招展的红旗,旗上有金黄色的五角星和“八一”两个金黄字。于是,依此画出了军旗图案。
1949年3月5日,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会议通过了毛泽东主席草拟的《关于军旗的决议》,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并通过了图案设计。5月27日毛泽东和中央首长在香山双清别墅,对标准的军旗作了最后一次审定。
在军旗设计图案通过后,就依此对军徽的图案进行研究拟定,到香山后即把“八一”军徽的样式规格画出图案,写一报告,由李涛部长签发呈报军委首长审定。毛泽东于4月26日批示:如朱德、周恩来、任弼时也同意,就可把军徽样式定下来,并请统战部李维汉部长征求民主党派领导人的意见。经他们同意后,就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的6月15日,把军旗和军徽的样式公布。同一天新华社发表社论《把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
除军旗、军徽外,作战局还承办了拟定人民解放军胸章式样的任务,2月20日由中央军委在西柏坡下达全军。6月3日在香山又拟稿由军委发出了关于佩戴胸章补充规定,明确非军人不得佩戴,因当时许多非队列人员也在解放军内享受供给制待遇。另外,作战局在香山,还受命承办设计、印制了军用通行证,于5月30日以“军委参”名义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并转各城市军管会,于6月1日开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