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争论开始的时候,你已经输了

你如果开始争论,就表示你失去了控制,你就已经输了!你可以同别人讨论,但不要争论。十之八九,争论的结果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争论中没有胜利者,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即使赢了,但实际上你还是输了。

口口喜欢吃甜食,特别是夏天的时候,造型别致、美味可口的冰激凌是口口的最爱。一天,才才陪口口去某著名冰激凌店品尝了最新款的“夏日蜜恋”冰激凌,虽然一杯“夏日蜜恋”要45元,可口口还是觉得和最爱的人一起分享喜欢的东西,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过了两天,口口和朋友在一起聊天,她们几个都是“美食家”,几句话就转到了美食上。美美兴奋地说:“我有最新发现啊!某某冰激凌店新推出的冰激凌,看起来很漂亮啊!要不要一起去品尝一下啊?我表妹吃过后,说味道好极了,而且才35元一杯哦。”美美为自己发现的新美食而沾沾自喜。

“怎么会是35元呢?明明45元好不好。”口口不客气地纠正了美美的价格错误。

“就是35!我表妹亲口对我说的!”美美不服输地争辩着。

争论的结果是两个人都面红耳赤,最后美美气呼呼地走了,留下口口尴尬地站在那里。

口口看起来好像是胜利了,可是,却失去了美美对自己的好感。问一下自己,你是宁愿要一种表面的胜利,还是要别人对你的好感呢?

当然,你可能有理,你的观点可能是正确的。可是,你要知道的是,要想在争论中改变别人的主意,即使说得再多,结果也可能是徒劳的。

威尔逊总统任内的财政部长威廉?麦肯罗以多年政治生涯获得的经验,说了一句话:“靠争论不可能使无知的人服气。”其实麦肯罗说得太保守太片面了,不论对方才智如何,都不可能靠争论改变他的想法。

下面的这个小故事或许能给你更深刻、更多的启示。

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一天晚上,卡尔在伦敦学到了一个极有价值的教训。有一天晚上,卡尔参加一次宴会。宴席中,坐在卡尔右边的一位先生讲了一段幽默的笑话,并引用了一句话,意思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他说那句话出自《圣经》,但他错了。卡尔知道正确的出处,一点儿疑问也没有。

为了表现出优越感,卡尔很讨嫌地纠正他。那人立刻反唇相讥:“什么?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句话出自《圣经》。”他自信确实如此!

那位先生坐在右首,卡尔的老朋友弗兰克?格蒙在他的左首,他研究莎士比亚的著作已有多年。于是,他们俩都同意向格蒙请教。格蒙听了,在桌下踢了卡尔一下,然后说:“卡尔,这位先生没说错,《圣经》里有这句话。”

那晚回家的路上,卡尔对格蒙说:“弗兰克,你明明知道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

“是的,当然。”他回答,“《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可是亲爱的卡尔,我们是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他错了?那样会使他喜欢你吗?为什么不给他留点儿面子?他并没问你的意见啊!他不需要你的意见,为什么要跟他抬杠?应该永远避免跟人家正面冲突。”

永远避免跟人家正面冲突。说这句话的人已经辞世了,但卡尔受到的这个教训仍长存不灭。卡尔是个积重难返的杠子头,小时候他和哥哥为天底下任何事物都抬杠。进入大学,卡尔又选修逻辑学和辩论术,也经常参加辩论赛。在那次宴会之后,卡尔听过、看过、参加过、也批评过数以千次的争论。

这一切的结果,使他得到一个结论: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那就是避免争论。因为,当你和朋友聊天时,你如果开始争论,就表示你失去了控制,你就已经输了!你可以同别人讨论,但不要争论。十之八九,争论的结果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争论中没有胜利者,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即使赢了,但实际上你还是输了。为什么?如果你的胜利使对方的论点被攻击得千疮百孔,证明他一无是处,那又怎么样?你会觉得洋洋自得;但他呢?他会自惭形秽,你伤了他的自尊,他会怨恨你的胜利。而且一个人即使口服,但心里可能并不服。

即使你的辩才纵横、逻辑清晰、口若悬河,每当别人和你看法不同时,你就一定能把对方讲到哑口无言,看起来你的嘴巴是蛮厉害的,可是,我不得不说,这样的人其实是不会说话的。因为你只是在口头上战胜了别人,而别人心里却对你不服气,甚至很恨你,时刻期待着你出洋相呢。

如此一来,你的人缘又怎会好呢?

有一句很经典的话:每个人,都是自己那片小领土的国王。既然大家都是国王,当然谁也不乐意被别人教训了。所以,当别人敢于冒犯自己时,第一个反应就是跳出来捍卫自己的“小王国”。

当你开始和别人争论的时候,实际上是你唤起了对方的斗志——和你作战的斗志。也就是说你用争论给自己树立了一个“敌人”,不管战果如何,你都难以再得到对方的好感。

所以,在和对方有不同看法或意见时,不要去争论,因为争论实在没有必要,也毫无用处。而情侣之间更不必争论了,既然大家是因为互相爱着对方才走到一起,为了一些口头的高低而斤斤计较,损害彼此的感情,是多么的得不偿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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