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制度的不断发展,使得“私”和“公”的领域,也在此消彼长,不断发生变化。如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江山社稷是皇帝个人所有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孙中山领导资产阶级革命,则说“天下为公”。这种变化的总体趋势是,社会公共领域在不断丰富和扩展,而私人领域在受到各种保护。
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以及在获得执政地位,进行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始终倡导和要求各级官员要一心为公、一心为民,戒除私心私利,在最大程度上扩大了社会“公”的范畴。
无论东西方,不管是将政治作为一种职业选择,还是以成为各种各样的官员,都为社会主流价值观所认可。在中国,传统的“仕”的思想和“功名”思想,更推崇个人出将入相,以从政做官为正统的人生道路。官员从个体“私”的领域中跨越出来,进入社会“公”的领域,也是一个突破私的小我,而实现公的大我的价值提升的过程。
具体而言,官员出以公心,就是要时时处处从公共的角度而不是个体的角度出发思考问题,以公共利益为最高目标。官员对“公”的恪守,应该成为其基本的思想要求和行为准则,贯彻在日常的具体工作和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