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格拉古兄弟时代(28)

第二次布匿战争结束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首先是随着罗马霸权遍及地中海世界,战利品不再平等分配,全部归罗马籍士兵所有。

其次,随着来自行省的税收增加,从公元前168年起,原来对罗马公民征收的兵役之外的直接税(我所说的类似战时国债)全部取消。而拉丁公民、意大利人所在国家的税收没有取消,照常征收。如此一来,就出现了罗马公民与其他公民的差别,罗马公民权的吸引力大为增强。这也从侧面证明,各行省上缴的租税全部进了罗马的国库。不仅如此,从经济角度看,随着罗马霸权的扩大,罗马的市场也随之扩大,这对从事经济活动的罗马人更为有利。

对于移民涌入罗马首先提出非议的,不是罗马政府,而是拉丁公民居住的市、镇、村。理由是,那么多拉丁人都跑罗马去了,他们原先居住的地区出现了人口过于稀少的问题,这些市、镇、村就要求罗马政府采取措施予以控制。罗马政府应他们的要求首次立法限制移民,规定罗马之外的人民移住罗马不再给予罗马公民权,仅在公元前2世纪前半叶,就两次出台这方面的法律。那时候罗马公民权已经成为“香饽饽”了。而已经享受到罗马公民权好处的罗马公民变成了既得利益者,再让他们与别人分享这些既得利益,罗马公民们就变得“小气”了。

公民权改革不仅会遭到来自元老院的反对,还会招致普通罗马公民的抵制,盖乌斯对此十分清楚。但他更清楚的是,由于人民之间存在不同公民权的差别,农地改革也好,其他改革也好,都不可能顺利实施,为此必须要启动公民权改革。但公民权改革是触及罗马共和体制深层次问题的根本性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或许他认为,只有选择阶段性推进才是实现公民权改革的捷径,故而他实际上推出的改革方案,是相当平和的。

方案的主要内容是:认可拉丁公民具有的选举权和控告权,使之获得完整的罗马公民权。意大利人则取得拉丁公民权。

这个方案不严密的地方在于,既然拉丁公民能够升格为罗马公民,那么意大利公民升格到拉丁公民后,终究还是能再升格为罗马公民。于是,不论是不愿意丧失既得利益的罗马公民,还是确信“罗马联合”是最优防御体系的元老院,都不能接受这个方案。

元老院认为,如果照这个方案实施改革,罗马公民权拥有者人数的扩张,会导致作为一个城市国家的罗马不复存在,“罗马联合”随之解体,这是对以元老院为主体的罗马共和政体的挑战。元老院的危机感极其强烈,不管是开明派还是强硬派,一致对外,结成了反盖乌斯的统一战线。但是,盖乌斯·格拉古的威望仍然很高,他提出的法案,除《公民权改革法》外,都已经获得通过成为法律。盖乌斯还提前作出安排,使认可保民官连选连任的法案获得通过成为法律,从而在公元前123年夏天的保民官选举中,成功获得连任。鉴于此,元老院反盖乌斯运动的手段,集中在如何破坏人民对盖乌斯的支持上。而且这回做得很巧妙,使出了“两面作战”的谋略。但他们对无关百姓痛痒且不能公开的元老院体制危机绝不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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