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一样又不一样的电影(2)

讨论电影类型,切忌一刀切,仿佛某种类型一旦定型就成了铁律。在批评《英雄》和《十面埋伏》的观点中,最不值一驳的是“这不是武侠片,武侠片不是这么拍的”。电影类型一向是互相渗透、互相借鉴的。七个音符可以组成无穷的音乐,不同的故事和表现手法更是会产生千奇百怪的排列组合——黑帮故事里可以有爱情,黑帮之战可以上升为全面的战争,可以载歌载舞来表现,可以发生在西部。从理论上讲,你可以编一部囊括所有类型的影片。不信?纪录片跟动画片总沾不上边吧?但你可以把《华氏9·11》用电脑处理成动画,不过这已不能算新鲜,《南方公园》那两哥们早已把这政治搞笑的游戏玩到登峰造极了(尽管他们没有用真实拍摄的镜头,但终极目标是相同的)。

文学体裁基本上是各自为政、排他的,小说是小说,散文是散文;嫁接的例子也有,如散文诗,但不多。电影类型跟这相比,简直是一团乱麻,毫无章法。很多爱情片是喜剧片,但爱情片不是必须处理成喜剧;卡通片多数是儿童片,但两者之间也不能画等号;探险、惊险、动作之间存在着很大的重叠,但一个探险故事可以拍成励志片,没有任何追杀场面;动作戏可以很惊险,也可以很搞笑,一点也不惊险。

类型有大有小,最粗略的区分大概是商业片(或称娱乐片)和文艺片的二分法:前者以赚钱为首要目的,后者以获奖为终极目标(顺便发人深思,给人启迪)。文艺片是一个很含糊的说法,范围可大可小,但跟别的类型相比,它是一个十足的大户。侯麦的作品必定算文艺片,但你若查阅IMDB,似乎只要影片中对白稍微多一点,就会被冠以“drama”的标签。多数传记片是文艺片,多数历史片也是文艺片,到头来,只要是正经八百坐下来聊天的都可能被算成文艺片,至少是众多标签之一。007是有惊无险的惊险片,配以计量固定的恋爱和搞笑元素。这个模式点中了观众的主要穴位,一拍再拍越发不可收拾,到前几年甚至派生出一批变奏产品,如《非常小特务》、《王牌大贱谍》、《极限特工XXX》等,难怪有专家表示,007已经跻身次要类型(subgenre)的行列. 说起“drama”,现通译为“剧情片”,我一直觉得欠妥。难道哪种类型没有剧情?按我的理解,“drama”的正确涵义是“正剧”,因为它是相对“comedy”(喜剧)而言的。这个词在不同的上下文可以有或宽或窄的意思,故常遭误解。现在有些专业人员译成“文艺片”,然后将更小众的文艺片(依然属于“drama”范畴)称作“艺术片”,相当于英文的“art-house film”,英语中的确有这个说法,但一般不算作一个类型。

从观众的角度来说,看电影时会有意无意比较所看影片和以前同类影片的异同,但因每个人的求新欲不同,作出的反应也会有很大差异。看完《英雄》,有人说这算什么武侠片,意即这离传统武侠片的模式太远了;也有人说,这不就是武打加《罗生门》吗,意思是杂交程度还不够。在变与不变之间,观众会犯叶公好龙的毛病,天天责怪编导缺乏创意,但一旦看到有天才有灵感的——如查理·考夫曼作品(《改编剧本》等)——就躲得远远的;而创作者最常犯的错误是低估观众的接受能力,尤以好莱坞大片为甚,为了让世界各地的观众能都轻易消化,非得加工到毫无特色为止。如《特洛伊》,与其说弥漫着古代爱琴海的硝烟,不如说洒满了今日南加州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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