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神与日神之战
这也是中国传统美学中所谓的“忘我”,跟尼采描述的酒神精神比较接近。所谓“酒神”(狄奥尼索斯),跟咱们熟悉的醉酒后的状态差不多——癫狂、过度、非理性、极致,与之对应的是日神(阿波罗)精神——冷静、清醒、理性、重逻辑和秩序。唐代大诗人中,李白是酒神的化身,杜甫则是日神的缩影。因此,这本身没有高下之分,两者均能造就一流的艺术家。但对于表演艺术,日神是基础,酒神则是画龙点睛的那一笔。没有日神,你就是一疯子,跟大街上发酒疯的没两样;没有酒神,说得苛刻一点,你就是一高级工匠。
我们这个社会不缺工匠,工匠是能从学校批量生产的,但,有画龙点睛能力、能做到灵魂出窍的,则凤毛麟角。即便是最伟大的艺术家,也不是想做到就能做到。我宁可选择一个技巧方面有瑕疵的真正艺术家,也不会长期倾心一个技巧完美但缺乏灵魂的声音或动作复制者。在歌剧领域,玛丽亚·卡拉斯没有华丽的音色,有时还唱破高音,但她常常能用唱腔打通角色的境界。在外行看来,帕瓦罗蒂的伟大是他演绎高音C的本事,其实,他在最精彩的表演里,常常能进入那种物我两忘的世界,这从录像中可以寻到佐证。那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美妙境界,有点像宗教,你能感觉到就感觉到,不能就不能,不可以勉强。
《黑天鹅》里,那个艺术指导无所不用其极来解开尼娜的心结,那些手法已跟性骚扰无异,但尼娜视之为天才之举。她从小生活在母亲的强大阴影下,一直是乖乖女,如今要挖掘潜意识中的豪放女和坏女人,确实很难。随着演出的临近、导演的不满以及竞争者的虎视眈眈,她痛苦地尝试着。影片用了传统惊悚片的手法,反映尼娜的精神状态,她一步一步迈向黑暗,同时又一点一点接近艺术的真谛。很快,哪些是她所思,哪些是客观世界,从银幕上难以分辨了。芭蕾的训练近乎残忍,学芭蕾的都需要有点献身精神,有点偏执狂。而且,芭蕾不同于唱功或影视表演,它的载体就是身体。如果说学声乐的会保护自己的嗓子,学影视的会重视护肤化妆,那么,学芭蕾的真是有点虐待自己的身体,从受虐中追求完美,从接近不真实的完美中得到快感。这样培养出来的,从理论上讲的确比较容易达到那种既令人向往又令人不寒而栗的境界。不过,这是纯理论。现实中,我观察到的,好像练武术的更容易走火入魔,尽管武术不属于艺术范畴,但它对身体同样有着严苛的要求。
我早年写过一篇《做人VS.做戏》的文章,收在《莎乐美的七层纱》一书中,驳斥“先学做人,后学做戏”的传统口号。在我看来,做人跟做戏是井水不犯河水的两件事,需要用两个不同的标准来衡量。如果死规定用“做人”当做先决条件,大批的一流艺术家会被扫出艺术殿堂。可我内心隐隐觉得,做戏跟做人不是完全无关的,为什么却有那么多顶尖艺术家其私德不可恭维呢?好色就不说了,艺术家若能做到柳下惠那样,恐怕没有什么东西能刺激他灵感了,最好去做反间谍工作而不是艺术工作。看了《黑天鹅》我恍然大悟,艺术的最高境界多多少少带有某种“坏”,说好听点就是“自我”,或曰“自私”。圆滑的艺术家也是没有棱角的艺术家,而没有棱角则是工匠的特征。正因为那种境界属于非常态,所以真正的艺术家都有点儿疯狂、不近人情、不通世故、不可理喻。我曾听过管理艺术的官员说,对艺术家必须网开一面,他们说什么不中听的话、做什么不讨人喜爱的事情你必须忍着。这就表明,在艺术领域当官的是采用双重标准的。换了别的行政人员对他指手画脚、恶语相向,他早就发作了。这一点连咱们这样官本位国家里当官的都明白,但教艺术的却偏偏要教所谓的“做人”,岂不是太过虚伪,抑或是追求不可能的双赢?娜塔丽·波特曼几乎出现在《黑天鹅》的每个镜头中,其戏份之重,大约不是一个专业芭蕾舞演员能承受的。她的表演无疑是令人着迷的,但我总觉得缺了点什么。后来我发现,她的白天鹅性格主要来自于她说话的语调,软软的,垮垮的,跟普通美国小女生无异;而她黑天鹅的爆发力更多是依靠化妆。我不是芭蕾专家,但我觉得她舞动时并没有如痴如醉的神态。她不是舞蹈演员,虽为了这个角色进行了艰苦的训练,但若光是学得像,那岂不是跟尼娜的情况相似——技术过关,而出神入化则需要彻底忘却动作与技巧,让角色成为自己。尽管她一举获得奥斯卡影后,我依然觉得这是一次颇可玩味但仍有瑕疵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