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主导的确认(1)

考虑到与主导这一概念相关的所有问题,以及对其进行衡量时的困难,量化的尝试是不是太理论化,或是存在误导呢?对此,现实世界中的一个例子是很好的反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就很好地阐释了主导地位及其运用。

长久以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一直被世人所嗤笑。在这个机构里,通过投票权的行使作出的权力分配(以及主导地位的决定)很是明显,而投票权也是在一些经济因素的基础上决定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管理程序无疑反驳了有关主导是一个模糊的概念的说法。决定一个国家在总投票权中占有的份额的因素包括:(1)以市场汇率衡量的世界经济;(2)以购买力平价汇率衡量的世界经济;(3)世界的跨境经常项目交易;(4)经常项目收入和净资本流动的变异性;(5)官方储备资产的世界总量(外汇、特别提款权持有份额、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储备头寸,以及货币黄金)。

因此,对于那些认为主导是一个模糊而不具意义的概念的观点,人们可以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管理程序来进行反驳。

本书中对于建立经济主导指数的确认,首先始于先前讨论过的那些为建立指数而挑选出来的决定因素,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例子中的变量的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例子中的前两个变量可以视为财富或经济规模;第三个变量与经常项目交易有关,是贸易定义的一个延伸;第五个变量,即储备资产持有量,这与重商主义者的权力源于具有国际购买力的资产持有的观点不谋而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对于主导(投票权)的决定,与本章之前的一些讨论,即财政、军事和储备货币等变量在其中没有发挥作用相呼应。

第二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明确地从相对比例的角度看待权力,因为所有的变量(有一个例外,在此省略不提的原因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解释)是通过一个国家在世界总量中所占的份额来表现的:通过建立指数,一个国家的份额越大,其他国家的份额就越小。

第三,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投票方式和此处提出的指数之间存在矛盾,这一矛盾主要由两个方面的因素引起。第一个因素与经济主导的决定因素有关,另一个则与衡量标准有关。尽管矛盾存在,但是要解释为什么会出现矛盾也不是什么难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方案中包含了外汇收入的可变性的一个变量,而这个变量却不包含在我们所建立的指数中。为什么会这样呢?大家都知道,配额方案是为了达到三个目标:除了作为决定主导地位(通过投票权决定)的基础外,它还决定了国家的最大借款限额,以及这些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该分摊的认缴金额。与外汇收入的浮动相关的这一变量的目的,就是收集一个国家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借款的潜在需求,因此它与更广泛意义上的经济实力衡量没有太大的关系。这个变量不是主导地位的表现,而是因存在弱点而不得不让步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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