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或者更根本的是,政府财政实力是整体经济实力的一个方面,而后者是否能够转化为前者与经济的关系并不是很大,与政治和历史却颇有渊源。主要的问题在于,国内的社会契约是否足够强大和可信,能够使国家为实现国内目标和抵抗外部抑制而进行课税和开支。因此,在这些因素中,财政实力是可以被经济实力所取代的。
最后,不把财政实力作为经济主导地位的决定因素还有一个更为实际的原因。主导是相对的,因此人们需要使用在国家间具有可比性的一些衡量标准。但是,估测国家的相对财政实力并非易事。人们能够留意政府的负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份额),但是要在国家间进行比较就显得困难重重。例如,不同国家的债务承受力不尽相同,这主要取决于国家履行义务的历史、国家是以本国货币还是以外国货币借债,以及这些国家各自的增长潜力如何等。图2–2表明,主导国家在一些时期的负债比其他国家要多(例如,19世纪的英国和20世纪80年代后的美国),这就使得在国家间进行比较很困难。
一个国家的储备货币地位应该归到整体经济主导的衡量标准中去吗?答案是不。原因有两个。一个国家的货币成为储备货币,这可以作为这个国家获得力量的源泉和工具,但是如第三章中所讲,它同时也会给这个国家带来脆弱性。使自己的货币成为储备货币,充其量只是主导地位的一个不甚明朗的来源。更为重要的是,拥有储备货币在更大程度上只能说是一个类决定因素,而不是基本的决定因素。如第三章中所要讲的一样,储备货币地位本身是一种结果,由国内生产总值、贸易和外部融资实力决定。而这三个变量是用来建立经济主导地位的一个简化指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