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规则是哈里·德克斯特·怀特和约翰·梅纳德·凯恩斯爵士之间的一场竞赛。前者是美国财政部的一名高级官员,后者则代表着衰落的、债台高筑的英国。他们一起设计出来的体系相对开放,能够对战争年代盛行的以邻为壑的本能形成约束。然而,这个体系是偏向债权国而不是债务国的。怀特代表的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在一些重要的方面,他比凯恩斯更占优势。对于那些形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核心的技术性讨论,罗伯特·斯基德尔斯基在其2003年的一本书中这样记述:“这些研讨会都趋向于按照一个模式发展:英国提议,美国决定。这是权力不对称带来的无法避免的结果。”
凯恩斯想在顺差国家和逆差国家之间进行更多的系统性的调整。他想对经常项目顺差额巨大的国家实施金融制裁,通过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更多的份额来减轻对逆差国家进行调节的负担,并且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像一个国际中央银行一样运作,减少美国对其施加的政治控制。怀特很是抵制这些观点,并大大地将它们的影响力削弱了。美国曾经拒绝针对顺差国家制定更为严厉的规则来进行调整,而今天坚持这一做法的声音却不绝于耳。美国现在一直要求中国做的事情,要是放在1945年时,美国对此绝不会加以考虑。这要么是一种讽刺,要么是一种具有历史意义的正义行为。
鲜为人知的是,凯恩斯想要根据一个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重要性来决定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份额,这样就能缩小英国和美国之间地位的差距。怀特对此本该不予理睬的。美国根据政治因素决定了份额的分配,并使用一个(复杂的)专门公式来表达政治决定,这个公式同时也为这些决定提供了伪装。富兰克林·罗斯福总统希望把最大的配额分给他在“二战”中的军事盟友们,即英国、俄罗斯(并非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始成员)和中国。法国就其地位排在中国之后表示抗议,美国财政部部长亨利·摩根索解释说,罗斯福总统已经承诺将第四大配额分配给中国了。对此,尽管有人认为其中一个原因是罗斯福和戴高乐之间关系冷淡,但是其间缘由莫衷一是。
谈到美国的经济主导地位时,我们难免要谈到美国改变体系内规则的能力。在1971~1973年之间,美国本来是有能力单方面打破固定汇率的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的,这是因为固定汇率成了美国国内政策难以接受的一个约束。
1971年,美国违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精神和条款,宣布中止美元兑换黄金,拒绝将其货币汇率保持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则要求的范围之内。之后,美国违反当时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的条款和精神,增收10%的全面进口附加税,以此作为一种手段,来说服其贸易伙伴重新评估它们的货币币值(由此间接地降低美元的价值)。这一动作改变了货币挂钩对象的币值,这可以从1971年12月通过的《史密森协定》中得到反映。然而,当这一汇率的重新排列组合被证明不能够有效地迎合美国国内政策的需要时,美国在1973年3月放弃了固定汇率体制,采用浮动汇率制,从而使《布雷顿森林协定》寿终正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