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外遇是可饶恕的“罪”(22)

但我不太相信他的保证。我清楚,他去那种地方的时候,就已经打定主意要找个女人了,而且与她发生性关系,说不准是他刻意安排或期待的呢。

我们读书的时候,男生少,女生多,但同学都说再找比我漂亮的,没有几个了。他喜欢漂亮的女人,生孩子之后,因为生理原因,以及为了照顾孩子,我自己的确很难看了,而且因为吵架,性生活也不是很协调。

种种原因使他去找了其他的女人。但我常想,在这个婚姻中,我承受的痛苦比他多,我更有理由去找别人,为什么他不能通过沟通解决我们婚姻的问题呢?而且如果有一天我离婚了,我希望自己可以去研究婚姻问题,也能够像您一样在人们处于婚姻困境时伸出援助之手。

您说,我应该离婚吗?

我立即回了信:

我认为您现在考虑离婚还为时过早,应该努力去考虑如何修复婚姻,使丈夫回归家庭。

我注意到您丈夫向您保证以后不再同那个女孩子发生性关系,这其实可以成为一个良好的起点。我不知道您丈夫的观念怎样,据我的了解,中国至少90%以上的男人不会和做酒吧小姐的女孩子保持长久的情爱或性爱关系。所以,您丈夫的外遇对象是一个酒吧小姐,与其说应该成为最让您气愤的事情,不如说其实对您的婚姻威胁更小。因为他们太难生出深远的爱情,也太难长久厮守的。

我同样注意到正如您已认识到的,您的婚姻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当然不一定是您的责任,但从您这方面看,也应该做些努力,比如注意自己平时的仪表,比如努力去调整性生活方式,提高性爱质量。另外,您特别提到希望丈夫与您沟通,我想告诉您的是,很多男人不像女人那样善于沟通,社会性别的教化使他们习惯于忍着不说,这时,女人不妨主动一些,遇到重大生活事件,主动征求一下丈夫的想法。

我说这些并不是为您的丈夫开脱,他有他的问题,您可以将我的电子信箱地址给他,也欢迎他写信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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