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子女抚养
第一章 婚生子女抚养
第一节:离婚后,抚养方能否将子女的姓氏改为其他姓氏? / 218
第二节:离婚时,双方均要求对子女进行直接抚养,法院该如何处理? / 221
第三节:法院已经判决的子女抚养关系能否变更? / 225
第四节:离婚时,探望权如何确定,探望权能否中止? / 229
第五节:离婚时未认定探望权,离婚后可否单独就探望权主张权利? / 231
第六节:人工授精所生育的子女,离婚时抚养问题如何处理? / 234
第七节:离婚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负担子女抚养费,之后他方能否再要求对方负担抚养费? / 238
第八节:离婚后,祖父母探望孙子女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 242
第九节:抚养费是否适用诉讼时效? / 245
第二章 非婚生子女抚养
第一节: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非亲生子女,是否有权要求返还抚养费,并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 249
第二节:亲子鉴定能否扩大到案外人? / 252
第三节:配偶和子女拒绝作亲子鉴定时应如何处理? /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