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为创新建立正确的评估指标和激励机制
企业建立激励机制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绩效。在建立激励机制时,企业通常会考虑是否符合预算,能否规避风险。如果管理者以此为目标来建立激励机制,他们会投资于安全的产品,这样风险较小,但获得巨额利润的机会也较小。这样的激励机制会阻碍员工们的探索行为。这样的企业会奖励投资于低风险产品的行为,即使它们也希望获得有突破性的新创意。这种做法的确能够规避风险,但不利于新设想的产生。有趣的是,管理者们对这样的结果很不满意,却对这样的激励机制熟视无睹。糟糕的评估或激励机制将会危害到企业其他制度的实施,即使这些制度制定得很好。
于是出现了这样的问题:应该采用哪些评估指标?怎样的激励机制可以更好地激励员工进行创新,以获得预期的创新成果?在我们回答这些问题之前(详见第6章和第7章),我们还想再提出两个问题:大多数企业采用了什么样的评估指标?效果如何?
有些企业的评估指标很成问题。总的来说,它们的评估指标与创新战略毫无关系。我们所调查的许多企业采用的是与激发创造力背道而驰的评估指标。最新的一项调查显示,美国企业将每股收益(EPS)作为主要的评估指标。该调查指出,如果与季度每股收益指标有冲突,管理者就会放弃前景乐观的投资项目。基本来说,管理者们愿意为实现盈利目标而放弃有价值的项目。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这样的企业所采用的是什么样的评估指标,这是一种与创新无关的评估指标。
我们所调查的一家企业用“推出的产品数量”作为评估和奖励创新的指标。想想这样做的结果会是什么。该公司的产品研发负责人告诉我们,为了达到目标,获得奖励,他们将精力都放在了许多小产品的研发上,因为研发突破性创新产品需要很长时间。他们不愿将大量的时间和财力放在半突破性和突破性创新的“赌博”上,而宁愿将精力放在风险小、所需时间短的渐进式创新上。从个人的角度来讲,该研发负责人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合情合理的,因为进行突破性创新需要三年或更长的时间,同时,他们还要放弃奖励,面对来自企业的压力,因为他们“没有业绩”。即使他们取得了突破性创新成果,且该项突破性创新为企业所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渐进式创新,他们所获得的奖励也与对现有产品进行渐进式改进所获得的奖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