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他不知道巴科斯公司的股票是否已经出售。如果已出售,我可以保留我愿意保留的份额。如果尚未出售,那么,在谈判过程中他一定要来与我亲自商量。我看他这副正经相,就深信不疑,对他表示信任,认为他一定能遵守信义。
后来形势的发展使我不能不出售了,于是我希望南方兴业公司提出一种方案,并且力促他们提出一种方案。但他们没有答应我的请求。于是我主动提出,巴科斯公司的全部股票和红利共作价20万元。这个价格实际上低于当时市场上的价格,但他们不接受这个价格。他们只愿出价7.9万元,而且还有一个附带条件,即巴科斯公司原股东必须保证今后不再在俄亥俄州或其他任何地区从事石油提炼业或石油副产品业。
我了解到我的公司完蛋是定了的,因此我退一步说,根据洛克菲勒先生当面与我达成的谅解,我可以保留我愿意保留的股票,现在我打算保留5万元股票。但他们回信说:“非本公司局内人不得在本公司持有股票,我们不会在这一点上让步。你要么按照我们的条件签字,要么就请滚蛋。”
我是一个弱女子,没有什么力量与他们抗争,只好在他们规定的条件上签了字。
正是:
寸寸断肠言,点点鳄鱼泪。
诺言何所吝,分文钱不费。
欲擒先放纵,猫儿施惯技。
无毒不丈夫,孤寡徒伤悲。
巴科斯夫人的控诉一出,美国报纸纷纷报道,洛克菲勒的丑恶面貌第一次被公之于众。东部石油商马上利用机会,在纽约地方法院控告洛克菲勒非法侵害他们的利益。
纽约地方法院就通知洛克菲勒出庭对证,而洛克菲勒居然同意出庭。这个消息马上轰动了整个纽约城。到开庭这一天,只见人山人海,法庭内挤得水泄不通。洛克菲勒穿得西装笔挺,一副扑克牌面孔,全无表情。陪着他的是他的最高级的律师顾问陶德先生。传讯开始时,洛克菲勒走上了被告席。那法官照例问明姓名、籍贯等等以后,就提出了第一个问题:“你是否,或者曾经是否是南方兴业公司的老板或负有重要责任人员之一?”洛克菲勒早已与陶德议定,他的回答将按照陶德的暗示进行。洛克菲勒一边看着陶德的暗示,一边回答道:“否!”这时,不仅是法官,所有的观众都不约而同地“啊”了一声,因为这个回答实在太出人意外了。庭上人们议论开了,闹得乱哄哄的。法官敲着木槌子,叫大家安静。他再一次说:“洛克菲勒先生,请你听清我的问题。你是否,或者曾经是否是南方兴业公司的老板或负有重要责任人员之一?”洛克菲勒也再一次看陶德的暗示,并再一次回答说:“否!”堂上又是一片咄咄称怪声。
于是法官又问第二个问题:“南方兴业公司是否,或曾经是否同铁路公司就石油运价订定秘密协定?”洛克菲勒看着陶德的暗示回答说:“不知道。”堂上又是一片咄咄称怪声。
法官的第三个问题是:“南方兴业公司是否,或曾经是否在石油运输上向铁路公司收取回扣?”洛克菲勒再一次遵照陶德的指示,回答说:“不知道。”
洛克菲勒的一系列“不知道”早已惊动了整个法庭,笑声、骂声、议论声简直把法庭变成了一个茶馆。法官眼看这样下去得不出结果。就宣布审讯结束,法庭将以伪证罪再次审讯洛克菲勒。
在美国法律上,有一条罪名叫做伪证罪,那就是说,证人或当事人在法庭上以明知违反事实的答案来回答法官。
过了几个星期,法庭又开庭了。这一次,洛克菲勒干脆不出席,派律师兼代理人陶德出庭。法官道:“洛克菲勒先生明明是南方兴业公司主要负责人,他说他不是,这不是伪证吗?”陶德说:“洛克菲勒没有犯伪证罪。他是骚斯兴业公司的负责人不是骚森兴业公司的负责人。法官先生那天问的是骚森兴业公司而不是骚斯兴业公司。”在英文中,南方一词有两种说法,一是骚斯(South),一是骚森(Southern)。法官先生把骚斯误成骚森,这就给洛克菲勒钻了一个大空子。陶德接着又解释说:“既然洛克菲勒不是骚森兴业公司负责人,他对所谓骚森兴业公司的一切当然不知道。这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一点也谈不上伪证。”
于是,关于洛克菲勒及其南方兴业公司的审讯案就此不了了之,没有下文了。
但洛克菲勒为了避免纠葛,索性宣布自即日起解散南方兴业公司,另成立一个新公司,名为美孚石油公司。
事后,据局内人揭露,那位法官原来是被洛克菲勒收买了的,他故意张冠李戴,为洛克菲勒准备台阶。果然,在15年后,这位法官就担任了洛克菲勒基金委员会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