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回(1)

第81回 真革命黑人夺权 假调和白宫袒右

南军濒临崩溃之际,南方的黑奴都纷纷起来造反。他们烧了地主老爷们的华丽住宅,运走了种子、农具和牲畜,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耕种。那些老爷、太太、公子、小姐和狗腿子们都纷纷逃到城里去,但城市的情况对他们也未见得美妙。

在黑人占优势的县份内,黑人推翻了旧有的统治机构,实行真正的自由选举,夺了白人的权,组织了黑人的政府,治安权也掌握在黑人手里。以前,黑人进城是有很多限制的,譬如说,进城要验身份证啊,在太阳落山以后黑人不许进城啊,等等。现在他们可以随时随地挺着胸脯在大街上行走了,他们看到狗腿子时不用再回避了,相反,狗腿子们看到他们却要躲避三分了。

这风声传到华盛顿就难免引起了两种不同的反应,一曰好得很,一曰糟得很。曰糟得很的人指责说,“黑人骑到白人头上来了”,“自己名字也不会写的人搞什么选举”。有一位评论家连续发表几篇文章来论证黑人文化水平太低,所以还没有自治的能力,必须对他们实行“训政”。曰好得很的人则认为,黑人翻身是理所当然的,政府应当予以支持。参议员台迪亚斯?史蒂文在国会中大声疾呼曰:“共和制度的各种机构,如自由的学校、自由的教堂、自由的社交等等,怎么能够存在于一边让富人继续拥有2万英亩的庄园和华丽的宫殿,一边让穷人继续住在千疮百孔的小茅屋中那样的畸形社会中呢?假如要把南部变成一个真正的共和国,就必须做到耕者有其田。我们必须先摧毁那些旧制度的基础,另建新基础,不然,我们所有的鲜血都是白流了。”

在舆论压力之下,国会不能不在法律上肯定了脱离奴籍的黑人的公民权利,这就是美国历史上所谓的第十四条宪法修正案,其内容如下:“无论任何州份,不能制定或施行任何足以缩小美国公民权益之法律;无论任何州份,未经适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财产;无论任何州份,不得破坏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原则。”

台迪亚斯?史蒂文认为这条修正案只是在形式上解决了黑人问题,没有在实质上解决黑人的问题。他再一次具体提出,南部叛乱各州内超过200英亩的地主土地都应当一律没收,分配给黑人,让每一黑人得40英亩土地和一头骡子。史蒂文的提案在国会内引起了右派议员的极大恐慌,他们大肆叫骂,说史蒂文是一个过激分子。史蒂文回答道:“我的法案的确是革命的,它的用意本来就是革命,这或许会吓昏那些意志薄弱的人和震撼那些神经衰弱的人。但政治或道义方面的一切伟大改革从来都是要通过革命的办法才能实现的。”史蒂文所说的意志薄弱的人和神经衰弱的人中,有一个就是总统格兰特。他为了扑灭黑人的夺权火焰,以保护黑人权利为名,派出了一大批工作人员下南方。

这些工作队员都是年轻小伙子,有干劲、有热情。格兰特政府骗他们说,他们是下去帮助黑人建立新生活的,他们信以为真,不加怀疑。但任何工作都是执行政策,格兰特的政策是妥协政策,这些小伙子,不管自觉或不自觉,也就必然要执行妥协政策。初到之时,南方地主们还没有摸清他们的底,看他们的样子能吃苦,行装简单,只带一条毛毯,因此地主老爷们就给他们起了一个外号,叫做“裹毛毯的”。“裹毛毯的”秉承华盛顿政府的指示,把从前的黑奴召集起来,告诉他们说,现在他们已解放了,要求他们在旧地方留下来,依旧工作,不要搞独立的政治活动。今后雇佣他们的种植园主将付他们工资,也就是说,在收获的时候,他们将分到一定比例的谷物。这样,就产生了臭名昭著的“分谷制”。由种植园主以一间草屋、一定数量的田地、农具和肥料供给佃户,还租给他一头骡。分谷的佃户在付出劳动力以后,在收获的时候可以分到1/3的产物。在“分谷制”下,解放了的黑奴又重新陷入了二茬苦,他们往往债台高筑而沦为变相的奴隶,抵押于作为债主的种植园主或商人。因为他们没有产业可以作为借贷(种子、工具、肥料等)的抵押品,所以只得以他们正在种植中的谷物作为抵押品,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丑恶的谷物留置制度。这种制度把佃农在谷物上的任何真正利益都剥夺尽了。一切利益都落入了债主之手,它阻止了农业的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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