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回 千辛万苦小伙计始立业 东碰西撞流浪汉终成家
中国的《朱子家训》中曾说:“家财万贯,不如薄技在身。”不错,正是由于他那一手印刷技术,富兰克林很快在伦敦立住了脚跟。在这茫茫的伦敦大城中,举目无亲的富兰克林又通过毛遂自荐的办法进了一家大印刷厂,名叫瓦特兹印书馆。
在北美大陆,印刷和排字都是一个人兼的,并没有分工。但在瓦特兹工厂中,两者是分开的,因此富兰克林必须做出选择。他自己认为一贯偏于做体力劳动,而现在也需要活动活动筋骨,所以就选了印刷工。他的同事约有50人,他们都是酒鬼,嗜酒如命,而富兰克林为了节省攒钱,坚决只喝白水。尽管如此,富兰克林搬运铅字上下楼梯时,可以一手捧一大版,而别的工人都要两只手才能捧一版,于是人们都叫他为“喝水的美洲人”。这个“喝水的美洲人”竟比喝啤酒的英国人气力大得多,这不能不使他们惊讶不止。这些英国工人早饭时要喝一品脱啤酒,和面包及乳酪一同吃;早饭与午饭之间喝一品脱;午饭时又喝一品脱;午后6点喝一品脱,一天工作毕再喝一品脱。这样,有一半工资就花在啤酒上,岂能不穷!而富兰克林的白水却使他能有机会积累一些钱。
过了一个月,老板把富兰克林调到排字房,排字房的工人要他交纳5先令的欢迎酒费,他在楼下印刷部时曾交过这5先令,所以坚持不能再交,并一直坚持了三个星期。于是,他就被认为是一个“教外人士”,并碰到了各种各样的恶作剧。只要富兰克林一走出排字房,回来的时候他的几套铅字就会完全被弄乱了,页数被弄颠倒了,排好的版被拆掉了。若问起来,他们就回答说:“这是鬼搞的,凡是没有入教的人,鬼就会找他。”
最后,富兰克林只好屈服,乖乖交出了5先令,才太平无事。从此,富兰克林得出了一个结论:如果和必须日久相处的人弄得不和,那实在是一件蠢事。
富兰克林排字又快又好,大受老板赞赏,凡要赶时间的活,都叫富兰克林去做,而这种活的工资一般比常规要高,这又使他多了一个攒钱的机会。
至于住宿,他在印刷所附近的一位寡妇老太太家中租了一间小房间,每周租金为3先令6便士。老太太的已故丈夫曾做过官,因此她曾与一些显赫人物有所来往;知道不少稗官野史。她本人腿患风湿,行动不便,挺喜欢别人到她房内聊天。富兰克林在晚上时常到她房内听她摆龙门阵,因此老太太很喜欢这个年轻小伙子。但有一天,富兰克林忽然说他在附近另找到了一间房间,两先令一星期。为了节省,他想搬个家。老太太听了忙说:“这用不着,我可以给你一个省钱的办法:从下星期起,我把房租减掉两先令。”这样,富兰克林又节约了一点钱。
富兰克林在伦敦待了一年半,已获得了初步的安定生活。这时,他那位同船的商人朋友旦南来找他,约他一同回北美,并要收富兰克林为伙计,回美做生意。
旦南本来是英国人,因做生意失败,欠了好些人的钱。这些人了解到旦南是老实人,愿意缓收一部分欠款。旦南就带了一点钱到美经商,他克勤克俭,几年以后,积聚了不少钱财。他同富兰克林同船抵英后就邀请了各位老债主到饭馆吃饭。他在席上说:“承蒙各位宽宏大量,当年只收了部分债款,使我能够免于破产,续操旧业。你们无异是我的重生父母。我今天特地在此向各位表示深切的感谢。”那些客人认为所谓感激也无非饱餐一顿而已,并没有指望什么别的。不料,当第一道菜吃完移去盘碟时,每人都发现在盘碟底下有一个小信封,信封内有一张支票,将以前未付清的余数,连本带息,全数奉还。这个戏剧性的镜头给富兰克林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所以当旦南约他回美时,他就欣然同意了。
1726年10月,富兰克林回到费城。那时,总督凯兹已经下台。富兰克林有一次在街上碰到他,他心中有鬼,只好装作没有看见,绕道而走。凯兹并没有从哄骗富兰克林一事中捞到什么好处,因此人们始终不能明白他为什么要对富兰克林做如此恶作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