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金融“创新”之所以过度泛滥,美国政府是直接推手。美国曾出台《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对金融业实行严格的分业监管和分业经营。但1999 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开始推行金融自由化,放松了金融管制,并结束了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的格局,结果导致各种金融衍生品激增。
那么,谁在进行金融“创新”?就是华尔街那些金融机构。
2000 年左右,美国经济进入新一轮的繁荣周期,在降息的情况下,不仅人们买房子越来越容易,而且房价持续高升,致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购房大军。但是,还是有非常多的普通人买不起房子,于是,次级贷款应运而生。后来,随着升息,房价暴跌,原本一套房子是100 万美金,已经还了10 万,还差90 万,而现在这套房子已经跌到了80 万,一算账,继续还贷款还不如再买一套新的。更重要的是,这些人原本就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来还贷款,由于加息,更加还不起,而房子又卖不掉,或者已经严重贬值。于是,违约现象就越来越严重。
若是没有金融“创新”,风险到此也就结束了,受伤的也只是那些抵押贷款的公司。实际上,那些抵押贷款机构早就知道这么做的风险很大,因此就以金融创新的名义将这些次级贷款打包以债券形式,即次级债转售给其他投资机构,回笼资金。
投行购买后,将其重新包装,就弄出了一个新产品——CDO(Collateralized Debt Obligation,债务抵押债券),并将其分成高风险和低风险两个层次,那些风险较低的CDO 被全球的投资者买了去,高风险的CDO 则备受对冲基金和各大金融机构的青睐。由此,房价不断上升,以住房按揭贷款为基础的CDO 的高回报率也自然得到保障。于是,赚了个盆满钵满的基金组织和金融机构,又把手里的CDO 债券抵押给银行,换得更多的贷款,继续追着买CDO。
这时,投行又想出了一个新产品——CDS(Credit DefaultSwap,信贷违约掉期合约),并为此投了保,每年从CDO 里面拿出一部分钱作为保金,交给保险公司,约定有了风险一起承担。看着CDO 这么火,保险公司认为那钱简直就是白送给自己的。
金融机构开始竞相炒作房地产贷款的证券和债券,然而,好景不长,当时间走到2006 年年底,风光了整整5 年的美国房地产从顶峰重重摔了下来,这条食物链开始断裂,美国的金融市场遭遇重创。
随着美国的金融市场出现问题,经济也就出现了问题,美元不断贬值。美元贬值以后,间接造成了以美元计价的黄金、石油价格的不断上涨,这个上涨在全球都造成了非常巨大的通胀压力……危机的加深就这样迅速蔓延,传导给了全世界的人们。
从根本上讲,这场全球金融风暴是金融炒作的结果。美国金融是全球一体化的龙头,很多银行都在发行贷款证券(MBS),形成债务后再卖债券(CDO),经过金融机构的炒作,波及到全球形成了一个债务链,一旦债务链的某一个节点出现问题断开,便会产生一种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效应,结果也就造成全球性的金融风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