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6)

他戴着眼镜,露齿而笑,让他看起来有点像老罗斯福总统,而中分的头发则让他看来像小约翰·赫尔德①笔下的素描。

①小约翰·赫尔德(John Held, Jr, 1889—1958),美国插画家、作家,以描写爵士年代的作品而闻名。

他看起来很眼熟,但我一时说不出是为什么。

我拉过一把椅子,坐在桌前干活。桌子两边各有三个抽屉,中间有一个。我先试中间那个,打开,抽屉正中间就摆着一个小牛皮的资料夹,浅棕色的,上面有装饰边和烫金鸢尾花纹。

好极了。

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看着那个资料夹,耳边一片寂静。然后这片寂静被一个绝对是钥匙插入锁孔的声音打破了。

如果之前我在做别的事情——比如翻其他的抽屉、开橱柜门、开锁——我就会错过那个声音,或者反应得太慢。不过我立刻听到了,从椅子上跳起来,好像等那个声音已经等了一辈子似的。

多年前——早在你我出世之前——老黑人联盟有个棒球员叫“酷爹”贝尔。据说,他速度极快、行动出其不意;他常被形容为疾如闪电,据说他可以关上卧室的灯,然后在卧室变黑之前上床。我总以为这是夸张的修辞,但现在我没那么确定了。因为我把抽屉关上,关掉一盏灯,又关掉另外一盏,冲到房间那头关掉头上的大灯,钻进玄关的衣柜,猛地把门关上,我好像是在灯光熄灭之前就置身于一堆外套大衣之间了。

就算不是,也很接近了。

最重要的是,我在另一扇门打开之前关上了衣柜的门。如果我的入侵者钥匙转得快一点,他就会撞见我了。另外,如果他怕冷而穿了大衣,或者神经兮兮地带了雨伞,他就会打开柜子的门,那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坐牢吧,我想。去北边,没有什么人做伴,也没好书可看。但也许不会到那个地步,也许我可以找到理由脱身,或者贿赂警察,或找我的律师沃利·亨菲尔制造一个法律奇迹。也许我可以——

有两个人进了门。我能听到他们在讲话,一男一女。听不出他们在说什么——衣柜的门很厚且关得很严——不过仍听得出他们的声音高低不同。公寓里有两个人,一男一女。

哦,好极了。坎德莫斯曾向我保证我有充裕的时间,说那个资料夹的现任主人整夜都不在家。但现在他显然回来了,还带着女朋友,我唯一能期盼的,就是他们很快就去睡觉,不要打开衣柜门。

但他们听起来并不困,而且情绪很好,甚至很热烈。我明白了为什么我听不出他们在讲什么,他们是用一种我不懂的语言在谈话。

这样形容其实包括了除了英语之外的所有语言。不过有些语言我听到可以识别出来,虽然不知道在讲什么内容。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我知道听起来是什么样,甚至还能听懂一两个词。但这两位向对方叽咕的是一种我没听过的语言。听起来甚至不像是语言,更像是把甲壳虫乐队的专辑倒转着放,找寻保罗·麦卡特尼已死的证据。

他们继续不停地讲着,我也继续愚蠢地试图听懂,同时极力忍着不要打喷嚏。衣柜里显然霉菌肆虐,而我好像有点过敏。我吞吞口水,捏住鼻子,做了所有你想得到的事情,明知没什么用却仍然希望能有效。然后我恼火起来,生气自己怎么会陷入这个烂泥塘,结果竟然奏效。打喷嚏的冲动消失了。

谈话也停止了。只是偶尔冒出的一两个词,声音太小听不见,就算你懂那种语言也没用。不过还有其他声音,他们到底在干什么?

哦。

我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了。木板床没有弹簧因此不会发出那种唧唧声,所以我不会有那种声音线索,但即使没有,我的结论照样确定无误。就在我忐忑不安地蹲在衣柜里的时候,那两个小丑居然在做爱。

我只能怪自己。如果我没有浪费时间在公寓里面乱逛,检查冰箱,翻书桌抽屉里面那个皮革盒子中的纸条。如果我没有拿起那个银框照片,转过来转过去,试图搞清为什么上面的人看起来这么面熟。如果我表现得专业一点,上帝啊,我就可以在这两位出现之前走掉,把那个资料夹锁在我的公事箱里,去领那笔钱了。我早就出了那扇门、出了这幢大厦,而且——

慢着。

公事箱呢?

肯定没和我一起待在衣柜里。是不是放在书桌旁,或是公寓里的其他地方?我不记得了。我带进公寓了吗?我开锁时放下或者夹在两膝之间了吗?

我很确定没有。唔,我跟着赫伯曼队长进入薄伽丘大楼时带着吗?我试着回想整个过程——乘电梯上来,跟12J的威克斯先生讲了几句话,然后冲下四层楼。我当时除了觉得该减肥五磅之外,好像没有其他多余的负担,可是也不能确定。

我会不会留在家里了?我记得提起公事箱,但也可能又放下了。问题在于,我离开自己公寓时带了吗?

我确定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我还记得今天晚上第二次招来迈克思·费德勒的出租车时,公事箱还在我手上,而且他问我是不是有公务约会时,箱子就放在我的膝盖上。

会不会掉在车上了?我有他的名片,或者该说他给的那张中医师的名片,总之,上头有迈克思的电话。公事箱里面没有任何我需要的东西。事实上,里面什么都没有。那个公事箱很好,而且我拥有了它很久,难以割舍,但如果必要的话,就算没有它,我也照样可以过着富裕而有价值的生活。

但如果迈克思打算把它归还,他在同一个地方让我下车又上车,知道我住在哪儿。我想我没提过自己的名字,要么就是自称比尔·汤普森,但他可以向门房描述我的外貌,或者——

我到底在瞎操什么心?我在这个该死的柜子里已经快疯了。那不过是个空的公事箱,里面既没有证件也没有任何足以让我吃官司的东西,如果能找回来当然很好,但就算没有也无所谓,谁在乎呢?

总之,我下出租车时还带着公事箱。因为我还记得为了按胡戈·坎德莫斯的门铃,我把公事箱换了手。这表示赫伯曼和我展开这趟乌龙任务时,公事箱可能留在坎德莫斯家了,除非落在“威克斯福德城堡”,不过我想没有。我几乎可以确定是掉在了坎德莫斯家,这样我拿资料夹回去交差收钱时,就可以拿回来了。

如果我能离开这个衣柜。

从声音可以判断,外面的爱火已经燃成余烬。也许,我心想,我赶紧离开吧,也许他们不会注意到。

对。

我很好奇鲍嘉会怎么做。

过去十五天,我看了三十部电影,全都是汉弗莱·鲍嘉演的。其中一些是人尽皆知的电影,比如《马耳他之鹰》、《北非谍影》和《非洲皇后》,其他则是没人听说过的电影,有《看不见的条纹》和《男人真傻》。我看这些电影时,坐在我旁边跟我分享爆米花的同伴似乎相信银幕上的鲍嘉可以告诉你如何应付人生所需的一切。而我凭什么告诉她不是如此呢?

但在眼下这种被动的状态下,除了鲍嘉,我没有更好的事情可想。也许鲍嘉会咬紧牙关,鼓起勇气做一些事,但我觉得这种时候他手里很可能有枪,而我却连那个他妈的公事箱都不在手上。我的双手唯一能握住的,只有一个衣架。

门外,那两个人似乎又重新开始活动起来,不过和之前的不太一样。他们在走路,同时伴随着我听不懂的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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