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商人”吕不韦说起
说到《吕氏春秋》,便不得不从中国历史上最为有名的“大商人”吕不韦说起。因为他是最早也是最赤裸裸地将商业的牟利与政治的牟利联系起来的人。
吕不韦,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颇有争议的大国丞相。有人说,如果没有他,秦国的历史一定会重写!这是毫无疑问的。
吕不韦(约公元前292 年到公元前235 年),战国末年的卫国濮阳人。原籍阳翟,也就是今天的河南禹州。他是当时阳翟的大商人,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年纪很轻时就积累家产逾千金。
据《史记》上说,吕不韦有一次到邯郸做生意,见到街头一个乞丐,凭他的眼力看出这个乞丐并不一般。在小店吃饭时,再次见到这个乞丐,他发现店主对这个乞丐态度很和蔼,便打听此为何人。
店家告诉他,此人是作为人质押在赵国的楚国公子子楚,他当时的名字叫异人。
“哦!——”吕不韦一声感叹,激发起他这个商人的政治家灵感,当他回家与父亲对酒小酌时,两人有段对话,颇为精彩。
吕不韦问父亲:“耕田之利几倍?”
父答:“十倍。”
吕又问:“做珠玉买卖之利几倍?”
父答:“百倍。”
吕再问:“立一个国君之利有多少倍?”
父答:“这就没有底数可参了。”
吕不韦说,耕田、做买卖都非常辛苦,我们辛辛苦苦挣来的这些钱财,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战争毁掉!如果我们用这些财富去做一件大事,比方说,去帮助立一个国君呢?立一个好国君,天下百姓能够安宁,我们自己的子孙不也都有荣华富贵了吗?
父亲见儿子有这样的想法,当然高兴。
原来,子楚是秦昭王的太子安国君庶出的儿子,其母夏姬并不受宠。而秦孝文王安国君宠爱的妃子无生育,恰被册立为华阳夫人。子楚作为人质在赵国,落魄得无人靠近,此时如果在他的身上下点赌注,一旦成功,其收获何止是做成一笔生意?这个没有底数可参的事,成为吕不韦从商人到政治家的奋斗目标!
后人用了一句话概括这件事:“子楚就像一件奇货,可以囤积居奇。
以待高价售出。”也就是成语“奇货可居”的出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