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法官大人,是这样的,有关这件案子各个现场的调查情况,我们控告方确实没有有力证据。当然,除了一点,也就是现场调查至少证实了两点:残忍杀害这两位美国游客的地点,以及游客的死亡时间。”
“这些我们早就知道了,可是这次起诉凭什么说是被告杀的人?”
“有目击者的证词,法官大人,一共有两个目击者,这非常可信,他们两位都愿意协助调查。”
“那么我们花两分钟时间来谈谈这一点吧,好吗?”
“当然,法官大人。”
朗顿于是开始叙述起这两个目击者的证词,这一点雷吉早就知道了,朗顿故意用非常戏剧性的方式来讲故事,说明目击者是如何记住出租车牌号的。朗顿还着重强调了酒馆服务生对 WHAMUI这串字符的解读。他小心地举证,说两个目击者其中的一个在目击了出租车之后马上就报了警,电话录音被警方保留了下来,无可辩驳地证明了目击时间。接着朗顿拿出了杀手锏:
“法官大人,在全伦敦的黑色出租车里,只有一辆牌号为WHAMUI的车辆在册,这辆车正是被告所开的黑色出租车。”
朗顿说完,停了下来。雷吉什么都没说。法官看了看手表。
“1分 45秒。”法官说,“很好,朗顿先生,简单明了。实际上,你只说了一点,但是没有自相矛盾的地方,这一点就足够让我们正式审判了。希斯先生,你还有什么要说的?”
“是的,法官大人,我那博学的朋友忘记监控录像的事情了,警方可是费了好大劲才整理好的。”
“一共有多少录像带?”法官问。
“一共11盘,来自不同地点,一共有一百多小时。”朗顿说。
“一百多小时。”法官说着敲敲手指,“希斯先生,如果你想重点强调一下监控录像,我想还是等到中央刑事法庭开庭的时候再说吧。中央刑事法庭那儿的视频设备要好得多。”
“法官大人,”雷吉说,“我只想着重说明其中的一盘带子,也就是下克莱普顿路的那一盘。我猜就是朗顿先生的手推车里从下面数第三盘。其他的录像只能证明警方尽力了,却没有找到证据证明被告的出租车在案发时间经过案发地点。可是克莱普顿路的那盘带子则显示被告实际上在案发时间正在那条回家的路上行驶。换句话说,这盘带子无可辩驳地证明他不在现场。我们不需要回看整盘带子,只需要快进到——呃,比如——案发当晚11点 45分那个时间段,然后看一下,这样可以吗?”
法官盯着目击者的证词看了一会儿:“这个时间,离这辆车在切尔西被目击只有5分钟。”
“正是如此。”雷吉说,“根据现场调查结论,这个时间正好是案发前几分钟。如果被告的黑色出租车那个时刻出现在了下克莱普顿路上,那么这辆车就不可能同时带着不幸的美国乘客,走在通向死亡的洛兹路上。”
“那么这辆车是否出现在下克莱普顿路上了呢,希斯先生?你确定录像带上有这辆车?”
“我要求法庭花 5分钟的时间来看一下。”
朗顿这时候想要说什么,可是法官要求肃静。法官想了一会儿,然后把脸转向法警。
“准备好吧,希望这样折腾是有价值的,希斯先生。”
朗顿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