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化的管理决策模式
“老婆”是内当家的,手中掌握着钱柜的钥匙,“她们”的态度往往会影响PE的决策模式。目前,以有限合伙制形式成立的PE机构在决策模式上千奇百怪,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鲜有LP按国际惯例不参与投资决策和管理的。
大致来看,LP参与PE管理的模式有三种:一是LP方人士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占一定比例,委员会实行投票制;二是LP自己设立一个专家咨询委员会来监督GP的投资,如果专家咨询委员会反对,投资可以被否决;最滑稽的是第三种,全部的LP和GP都派员进入投资决策委员会,每次开会都成了“劝降会”或“双边谈判”,GP一方要想方设法说服LP方。
我们还见到过这样的有限合伙PE:投资委员会中除GP外,还包括两个LP推荐的代表。这两个代表感到决策压力很大,责任心也强,因此在投票前他们自己也要组织一些“专家”对项目进行论证,结果经常形成两套班子同期进行项目调查、论证的有趣现象。项目企业的董事长今天刚接受了GP的审慎调查,明天又要接待LP团队的重新调查,往往哭笑不得。还有一家PE由于LP和GP在投资委员会上的意见经常不统一,结果只好把基金冷冻起来:暂时不投资!
LP与GP的中国式关系,不仅催生了各种异化的PE管理决策模式,包括GP按投资量提取管理费,甚至先不要管理费,等项目成功后再将收益分成,或是GP和LP一起作决策投资,GP只作为顾问机构找项目,最后由LP来决定投资等;同时也“便宜”了一部分只“认钱”的项目企业,它们很容易看到这种热钱的功利性,在融资时也借势狠“宰”PE。
我们碰到过两家不错的企业,已被中介机构调教成了融资专家。它们竟然采用类似于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机构,邀请了几十家PE举牌竞标,结果价格高得让许多投资机构望而却步,一些被认为缺乏专业服务经验的“莽汉”却成了最终的胜利者。这种投资往往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了IPO上,一旦IPO失败或证券市场出现问题,投资的风险就会出现。
在中国,LP会和GP产生分歧,从LP一方看,内在原因是多数LP没觉得投资是多么专业的事情,他们往往用做实业的眼光来看待资本运作,喜欢投资看得见、摸得着的项目;从GP一方看,则在于本土PE刚开始发展,规模还不大,能拿到投资人的钱还很不容易,在LP投资意愿的影响下,本土GP很有点有奶便是娘的味道,只要给钱,什么条件都可以谈。为了迎合LP的口味,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为了自己生存的需要,GP们都选择LP看得懂、容易通过的项目,可通过性成了GP考虑的主要问题。LP的钱决定了PE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因此投资向后成为趋势。目前市场上八成以上的PE,特别是一些新成立的PE,都把视线瞄准了快上市的项目,在Pre-IPO阶段即开展竞争,忽略了PE是“投资+服务”的本质,放弃了PE的基本规则,变成了钱的附属。
LP与GP的距离应该有多远?
GP做投资和LP做产业一样,都是一门专业的活动,LP与GP各司其职,PE才会取得好的回报。二者的近距离亲密接触,则往往会产生负面效应。温州第一家民间有限合伙PE——东海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由于LP与GP在投资理念上的不一致而散伙了。近来这种事情渐渐地多了起来,从不断传出的消息看,近几年新成立的多家PE机构中,LP都是由于与GP在投资、管理、决策上的意见分歧而减缓或终止了投资。这不是个好消息,尤其是在当前的环境下,本土PE面临更多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