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1)

你·税收·政府

—关于税的十个常识

常识一:人人都是纳税人

当政府花费公共资金时,很多人会说,“不关我的事,反正我没纳税。”事实上,消费即纳税。每个人从出生时喝的奶粉到离世时的葬礼,税都始终相伴、无处不在。

日常商品中的含税份额

一袋盐售价为2元,包含约0.29元的增值税和0.03元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你去餐馆吃饭,最后结账时不论餐费多少,其中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一瓶啤酒售价为3元,包含约0.44元的增值税、0.12元的消费税和0.06元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如果你吸烟,每包烟8元,其中约4.70元是消费税、增值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你去理发店理发,费用的5.5%是营业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你买一件衣服花了100元,其中包含14.53元的增值税和1.45元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你买一瓶化妆品花了100元,其中除了14.53元的增值税外,还包含25.64元的消费税和4.02元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常识二:政府无权单方面征税和决定税款的使用

税是民众用于购买政府服务的费用。民众自愿将创造出的一部分财富授予政府,以使政府向民众供应必需的公共品和公共服务。未经民众同意而征税是不正当的。

“无代表权不纳税”—美国的倾茶运动

英法七年战争(1756~1763年)结束后,英国政府苦于无力承担驻北美殖民地军队的开支,分别在北美殖民地强制征收砂糖税和印花税。砂糖税针对输往殖民地的糖浆和其他物资课征,每加仑征收3便士,这就对殖民地糖酒工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印花税则将殖民地所有印刷品和法律文书纳入征税范围,其影响远远超过砂糖税。英国统治者的倒行逆施,激起了北美人民的反抗。他们立即作出强烈的反应,成立“自由之子”等组织开展轰轰烈烈的抵制运动。1765年10月,马萨诸塞等9个殖民地的代表举行了针对《印花税法》的会议,并通过决议要求非经他们自己亲口同意,或者有他们的代表表示同意,是不能向他们课税的……在北美殖民地的强大压力下,英国议会当时虽然表示妥协,撤销了《印花税法》,但1767年又故伎重演,试图对殖民地的玻璃、铅、茶叶、纸张等开征一系列的税项,使得其与殖民地的关系越来越紧张。随后,英国为帮助陷入困境的东印度公司起死回生而颁布了《茶税法》,向北美殖民地征收进口茶叶税,此举引起了北美人民的强烈不满,从而爆发了“波士顿倾茶事件”,并导致1775年美国独立战争的爆发,最终结束了英国在北美的统治。

常识三:在现代社会中,纳税人拥有知情权、监督权、诉讼权等不可侵犯的权利

纳税意味着纳税人让渡了自己的财产所有权,同时也应该获得参与税收事务的权利。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纳税人权利得到了全球性的关注和保护。

日本高知县律师起诉县政府 追回近5亿日元税款①

20世纪90年代,日本民众对政府机构的招待费十分关注,曾发生针对政府机构招待费、接待费的诉讼。日本高知县的律师以纳税人的身份,要求县政府公布有关招待费的具体开支情况,在遭到拒绝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依据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命令高知县政府公布有关开支情况,其法理根据是:每个纳税人有权了解政府支出公费的情况。但是,高知县政府只愿意公布招待费总的开支数额。日本的招待费称为食粮费,通常只要是由出面招待客人的主管签字就可以报销。原告在诉状中提出,公务员的工资中已包含了本人的生活费用,原则上公务员吃饭应该自己付钱,如果是必要的公款宴请必须公布被宴请客人的姓名,这样才能让纳税人判断公费请客是否合理。法院判决原告胜诉,由于有关公务员不愿意公布被宴请客人的姓名,这些费用在财务上就不能报销,只能算是公务员自己请客。因此,最后依据判决从相关的公务员处追回了近5亿日元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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