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逻辑学(32)

问题:这名黑人有何权力或地位能逮捕警察?

答案:他是郡法官。

事实上,当他宣称他是郡法官时,其中一名警察认出了他并喊道:“喔,该死!”

为什么这名法官要逮捕警察?

法官以违反数条公民权利法律、滥行职权与骚扰等罪名逮捕这两名警察。

什么样的思考错误导致警察锒铛入狱?

在我进行检讨之前,在我指出我认为的思考错误之前,请各位先自行检讨这件个案。思考警察犯了什么错误,思考这些错误如何导致社会、政治与个人的灾难。在你思考一段时间之后,接下来可以看看我的解释。我的解释并非毫无遗漏,只是作为建议之用。

首先,警察不该拦下凯迪拉克。

我们并不期望警察能够逻辑思考,然而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更好。但我们期望警察能够守法。警察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宪法是地位最高的法律,它规定除非违法或存在可能违法的合理证据,不得侵犯公民权利。

这就是法律。如果警察不遵守法律,就该接受刑事起诉。

其次,警察根本没在思考。或者就算他们在思考,思考的方式也不适当。他们对处境的评估可能就像这样:“这辆新凯迪拉克坐着一个高大的黑人。除了罪犯,所有黑人都是穷人”(过度概括);“因此,这个黑人一定是罪犯”(由错误的过度概括演绎得出的错误结论)。

这个想法可能发展成更进一步的结论(也是一种错误),车子必定是偷来的,因为(警察认为)黑人不可能不以非法行为取得凯迪拉克。

如果警察愿意清晰思考,他们将发现富有的黑人还真不少,包括运动明星、电影明星、政治家等等。因此,黑人必定是罪犯的过度概括,可轻易加以反驳。

第三,既然警察无权拦下这名黑人,当然也无权检视身分证或驾照。他们应该知道,即使他们找到罪证,法院也不会采用为证据。但这并不能阻止他们继续犯错。

第四,当事实证明这名黑人拥有该辆凯迪拉克并且付清车款后,警察却进一步过度概括,认为他一定是毒贩。过度概括的推论可能就像这样:“唯有贩毒的黑人才有钱买车。既然这名黑人买了车,他一定是毒贩。既然他是毒贩,他的车上一定有毒品。因此,我们可以在他的车子上搜出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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