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中午我和程言还有他的一哥们一起吃饭。那男生是我们学校出了名的三高条件“长相、学习、家境”全都没得挑。比起程言,那他就是一王子了。就连我偶尔看看那侧脸也禁不住大喊:“迷死人不偿命哪!”当然像这样条件甚好的目标又怎么能不入甜蜜的眼呢。而那男生也是以高傲出了名的。
那天中午在食堂,就听那王子哥们讲他和甜蜜的恋爱史,先是怎么把他迷得死去活来,最后又无情地一脚把他踹开,之后,我对甜蜜这个人就充满了景仰之情。我死皮赖脸地叫王子哥们给我介绍,说想把她的绝招全部学到手。后来和她熟悉之后,我就问甜蜜:“你钓上那个王子帅哥用了什么手段啊?”甜蜜也用了波澜不惊的语气说:“就有一天和他去KTV,后来唱着唱着,我就主动亲他了呗。”我觉得比起我,甜蜜这才叫本事。这么激烈的事情她可以说得这么平静。我说:“那你们那时候认识多久啦?”甜蜜眨眨眼,语气十分平和地说:“一天啊,怎么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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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为生活会这么一直平静下去,就像我所追求的。可是后来我才发现,书里面有句话说得好,其实现实真的是比小说更复杂。大一下半年甜蜜还是经常逃课,偶尔才给我发个信息什么的。我心里挺不舒服,怪她重色轻友。最重要的是我没看见她对谁这么上心过,可以为了一个男人而抛弃我们朋友。更重要的是她还没把那个神秘的男人介绍给我们认识。
甜蜜不来,我和林笛两个人也经常逃课。我们逃课做的事情,基本上只是在我家待一个午看看电影打打游戏,或者只是在我房间的地板上睡午觉,或者一起去酒吧看乐队的演出,或者只是去逛大街,去我以前的小学的操场上打篮球。
林笛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我父母都以为她是个男生。我妈还跟我窃窃私语地说:“这孩子呀长得真秀气,那白嫩的小脸就跟一女孩似的,我都忍不住想去捏他脸!哈哈!”当我告诉我妈“您放心吧,她就是一女的”的时候我妈已经直接把林笛搂在怀里说:“从今以后我就把你当半个儿子啦!”跟林笛在一起做的那些平常事如今回忆起来却觉得哪件都不可思议。可能只是因为那些事情是和她一起做的。林笛虽然不太讲她自己感情的事情,可是她会给我讲她十四岁的时候一个人去新疆旅行的事情,讲她初中高中时候的死党,讲她以后的梦想。
林笛让我唯一觉得她很女性化的地方是她喜欢用香水。一个黑色磨砂的小瓶子装的。那个时候我不用香水也不知道中性香水。更不知道这个香水里面的意义。所以那个时候我就一直嘲笑她。结果后来我发现身边被影响的人太多,连甜蜜也开始用起和林笛同样味道的香水。我发现自己周围都是那个味道,渐渐地也就习惯了。尽管是同一个牌子的同款香水,可是却始终觉得哪一个味道都是不同于林笛的。
等自己也开始用香水的时候,才发觉用这个味道只是为了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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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快要考试的时候可总算见到甜蜜的身影了。我和林笛开玩笑说甜蜜比总统还忙。甜蜜笑笑,也不回嘴。林笛说她发现甜蜜憔悴了不少。甜蜜的确是憔悴了不少。从前每天衣着光鲜的她现在每天只穿着一套运动服,只是她从未改变那一对浓浓的黑眼圈。甜蜜以前说过自己的那张脸太天真,所以她得想办法弥补一下,免得大家都以为她是天使一般美好的小人。甜蜜每天按时上课,有时候连我和林笛都逃的课她也去上。周围的同学自然也有不少闲言碎语。幸好我们都不在乎这些,甜蜜也不在乎这些。可是有一天那些人竟然过分到就在我们面前说甜蜜的坏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