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了馄饨睡了傍晚觉,起床,和李咏霖约好八点钟见面。
照例是茶楼雅间,不必赘述。8点整,我们都到了,杨洁的姐姐杨颖作陪。
说完了开场的寒暄,我们直奔主题。
掏出一份六页纸厚的协议,我说:“请看一下,如果有问题,咱们讨论,如果没有,签字生效。”
李咏霖有些吃惊,从昨夜忙碌至今,他只睡了几小时,看起来还不如不睡,眼睛有些迷离,反应也很迟钝:“哦?这个,艾先生,我们绝对信得过您,有必要签协议吗?”
“有,这不只是为了保护我的利益,也是为了保护你们。所以还是请看一下。”
任何时候,我都不能放松警惕,今天的朋友,也许就是明天的敌人。工作是工作,私交是私交,对于这一原则,我始终坚定不移。
老威说得没错:“希望是我的敌人!”这的确是我的观点。
在治疗之初,家属是走投无路,低声下气地来求你,无意之间就把你的地位给抬高了。可随着治疗,你会发现一大堆的问题:家属不了解咨询的缓慢过程,总觉得你是刻意拖延;或许家属认为你的收费标准有问题,之前又不好意思讨价还价;也可能他们怀揣的希望太高,而你能力不够,等等,等等。
在咨询进程之中,这样那样的问题比比皆是,与其事后翻脸,还不如把话都说在前面。一份协议,既显得专业,也很有必要。要铭记在心的是,不管家属的希望是不是太高,是不是不切实际,只要接手了,而你又没有给他作出说明,等到无法满足他的目标时,你就真的成了骗子!
这份六页的协议,包括前三页的基本原则,以及后面各一页的医患双方的特别权利,以及最后一页的附录和出勤表。需要双方签字的地方有许多,叙述也有些枯燥。大多数家属用不了三分钟就草草签字了事,购房协议,你会这么做吗?!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们的民众,对于心理问题和心理治疗,视如儿戏。
无所谓了,我还是耐着性子作出了必要的解释。
比如,正本第一条,俗不可耐的,就是我的保密原则。不过相应的,在家属权利的第一条,也标注了家属可以享有知情权,即我必须将病人的当前状况,如实地作出汇报,只隐去病人当作隐私的部分。
逐条逐句地,我不厌其烦地解释了一遍,最后说:“如果没问题,就签字吧。”
这时,李咏霖没急着签字,而是掏出一个信封:
“按照您的收费标准,”他温和地笑了,那么自然而然,令我赞赏,“艾先生,这是预付给您的五次费用。”
“先不忙。”我喜欢钱,可是还不至于见钱眼开,“付费是在签字之后。”
“这……”他显得有些为难,“请您容我解释,这个字,我不能签,要由杨洁的姐姐,杨颖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