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

不过房东还是没认出我是搞写作的,倒是社区的小脚侦察队因为奥运会要来了,密切监视陌生人,防止恐怖袭击。由于我宅在家里赶稿长期不出门,不修边幅,脸色憔悴,有天偶尔下楼去买方便面时,差点被老太太当成恐怖分子报告公安局。

房东是个北京老女人,我刚搬进去的时候,她忘记了把她要治病的虎骨放在冰箱里,被我当成垃圾扔掉了。后来她在小区里的垃圾桶里,问小区保安借了两个手套,把所有的垃圾都扒拉了出来,红红绿绿,五彩缤纷,应有尽有:吃剩的水果,半腐烂的饭菜,卫生纸,杜蕾斯避孕套等等,像一幅后现代的油画,最后终于找到了像鸡爪子一样的虎骨。确认那是虎骨的那一刻,我俩差一点就像申奥成功那样一边说“耶”一边跳起来拥抱。老女人弓着背翻垃圾的一幕深深刺激了我,指不定艺术家也就是在这垃圾世界里发掘那一点点美的。那种执着至今鼓励着我,每次我想放弃写作的时候,我就想起她能把垃圾扒成一幅后现代派的油画。

另外,我找了一个图书公司的朋友,他是我在网站时候认识的好朋友。这个朋友是和我在新浪内部的足球联赛认识的,他叫申英俊,他帮我们所在的野球队踢了一场球后认识了,总是号称参加过“飞利浦大超”联赛,每天叫嚣要给我点颜色看看。终于有一天我知道他的优势在哪儿了,我们都是晚上踢球,他换上球鞋后,随即宽衣解带,然后就不见了,我们开始以为是上厕所,后来才知道是因为他的肤色居然和黑夜水乳交融,不认真看,根本就不知道他在哪,从此我们球队多了个隐身人,经常在对方球员不注意的时候突然从黑暗里冲出来断球射门什么的,屡立奇功。

申英俊对图书方面的法律非常熟悉,他告诉我虽然我的合同明确写明,但对方也可以钻空子要求我们在市面上面买到有印数的书是盗版书,证明一个盗版的是盗版非常容易,但证明一本正版书是正版书,则有点难。所以,我们那天合谋想了个办法。

第二天,我让张圆圆在广东伪装我的书迷订了一套书,她打电话给出版社说她是我铁杆的书迷--她差点说成了球迷--然后要邮购十本我的处男作《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其实是取证。

我和北京的很多朋友都通了电话,让他们留意一下如果有月薪两万的工作大可致电我,不用担心条件是不是太低,他们都说梦游症又回北京了。

我也告诉了于小可我回北京了,我们的反装逼委员会可以开始筹备了,她约了我下次去看话剧,给我们的成立大会祭祀。我和一个工作时候认识的北京女孩闲聊,聊起北京妞儿的概况。她说,“你要指北京妞儿,不好说,我们北京妞儿各种分片是不一样的。总的来说,朝阳、海淀、东西城的妞儿各有特色。”

“我不知道,你都说说。”

“海淀妞儿成绩特好,西城的比较乱。”

“朝阳妞儿呢?”

“朝阳妞儿特别爱赶时髦,爱逛街购物,动不动还喜欢去看个话剧什么的”。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张圆圆收到出版社屁颠屁颠寄的书后立刻告诉了我,我让律师直接发律师函到出版社,并通过电话义正辞严地告诉他们,我已经联系了几家媒体,如果不马上交钱的话,“贵公司拖欠作者稿费就立刻见报,就你们这血汗出版社还想上市”。通过这样的半流氓手段,那个编辑被迫和我拟了新的协议,把钱分三批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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