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沧桑——从东沉西升到西沉东升(13)

过去的教科书,曾经认为中国明清时代有了所谓“资本主义萌芽”,只是受到封建制度的压制,不能成长壮大。我在这里要对读者说的是:如果将工商业中存在的雇佣劳动关系,说成是“资本主义萌芽”,那么这种萌芽不只是在明清时代才出现,而是贯穿整个地本文明时代,从先秦、到秦汉、到唐宋,再到明清都有民间工商业,而且有时其规模还很大,如战国时期,就有民办的规模很大的手工业工场,从事制铁、制兵器、铸钱、制骨器、制皮革、纺织、烧陶器等等。汉初,刘邦实行“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人从政治上、生活上加以种种限制,但没有剥夺他们所有的生产资料,所以从战国以来那批大工商业主仍然十分活跃,制铁业的孔氏,盐业的刁氏,商业的师史氏、田氏、杜氏等,都是“富至巨万”的大工商业主。汉武帝为打击私营工商业主,把冶铁、煮盐、铸钱等收回归国家专营。但是,随后不久,一大批新兴工商业主又应运而生,仅京师一地就有樊嘉、如氏、苴氏、王君房、樊四翁等著名大工商业主。其中除樊嘉有钱五千万外,其余都是有万万钱的大富户,这些人中除部分是靠投机牟利,但确有一些“循守事业,积累赢利,渐有所起”的工商业主。如油行的翁伯、酱行的张氏、刀剑修理行的质氏和熟肉行的浊氏等。但是这些大工商业主,其最终的归宿,要么被官府铲除,“削大户”,要么就是将积累的资财买地,所谓“以末致财,用本守之”(《史记》卷129《货殖列传》)。大工商业主又成为大地主。当然也有的工商业主用钱买官,成为大官僚。

从上面的历史资料不难看出,重本抑末,强干弱枝符合地本文明的逻辑,工商业虽是地本文明不可或缺的补充,但绝不是主业。工商业一旦成长到威胁地本制度时,就会立即被剪除。整个封建制度,都为了哺育、维持地本这棵大树,而蕴涵雇佣劳动关系的物本,只能是小苗,不可能让其长成参天大树,物本小苗只能在封建制度的夹缝中生存,工商业者也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地租剥削应有尽有,何须他求

在这一小节,我们要弄明白,皇帝与士大夫阶层为什么要从理论上、实践上拼命地重农、固农呢?他们真的热爱农业生产吗?非也。绝大多数当官的都是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人,说他们热爱农业生产、农业劳动岂不要笑掉了牙。

原来,皇帝与士大夫看重农业,是看重来自汪洋大海般的小农户向国家缴纳的源源不断的、丰足的租税。千百万的农民,才是农业生产、劳动的主体,是他们经年劳作,用他们的血汗哺育了谷物、牲畜、家禽,从麻到丝这些衣服的原料也均来自农民双手的劳动,来自土地;无数的手工制品也大多是农民的兼业产品。

什么叫做地本剥削应有尽有,不复他求?就是说,封建王朝通过对来自土地的租税的征缴,要什么就有什么了,用不着再寻求其他的生产方式。为了说明这一点,我们要简要谈一下中国地本时代的土地制度和租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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