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国梦——毛泽东、邓小平的追求与遗愿(9)

一场由民间发起的改革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一个重要转折点,它标志着对“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理论和路线的否定,而以邓小平为首的务实派已掌控大局。

但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否定了“两个凡是”,宣布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否定“文化大革命”中毛泽东提出的“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以及“文化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的观点,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对“文化大革命”进行彻底的清算和总结,若干历史问题的争议还存在,尤其是“人民公社”体制还没有受到任何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还没有一处显露改革的字眼。石破天惊的改革原来是在基层悄悄地、偷偷地发生的。

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在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着18位农民。这些农民在一份生死状上签字画押。这个生死状其实是一个分田单干的保证书。其主要内容是三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带头的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他这样说,是因为在1978年,农民们仍然认为这样做是大逆不道的,有可能要坐牢、杀头。上述的“生死状”现藏于国家博物馆,作为中国改革开放重要起点的见证。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农民喜笑颜开。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达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这意味着,分田单干使农民的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好几倍。地还是那块地,但由于改变了分配预期,劳动成果直接与农户挂钩,生产潜能就大大挖掘出来。

“一包就灵”的消息一下子四处流传。本来从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包产到户”就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语。这反映了农民群众的呼声。但这个想法和做法却不断受到质疑和批判。即使小岗村用实际行动证明“包产到户”对农业生产力的明显促进作用,但在公开场合,还是无人叫好,深怕被戴上复辟、倒退的帽子。

来自基层的争议传到中央,下面希望上面表态,定调子。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讲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邓小平是这样说的:

“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还是生产队。这些地方将来会怎么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邓小平的讲话非常高明,高明在何处呢?就是讲清楚退一步是为了进两步。人们不是担心大包干破坏了集体经济了吗?但邓小平安慰说,大包干只是暂时地退回到低水平的集体化,等生产力发展了,再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此后,家庭联产承包制在全国农村普遍推开,为农业的大发展提供了制度前提。农业连年大丰收,创造了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世界22%人口的奇迹。随着政社分设,重新建立乡政府作为政权的基层单位。到1984年底,实行了28年的“人民公社”制度就在事实上被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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