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学术与商业(3)

但是关于如何防止剽窃的分析表明,惩罚程度既应该与违法行为的收益大小相关,也应该和当事人对违法的认识程度相关。鉴于这两点,教授应该比学生受到更多的谴责。成功进行剽窃的教授得到的好处显然比为完成课程论文而进行剽窃的学生更多。学生可能获得一个更高的分数,而教授则提高了其获得终身任期、提拔和晋升的可能性。而且,专家比学生更清楚剽窃和参考他人观点的区别。

这就是为什么我站在学生这一边,被发现有剽窃行为的教授太过容易地得到谅解。那些明目张胆地进行剽窃的教授应该被解雇。不幸的是,如果教授们的职位相当高,他们通常不会被解雇,因为解雇意味着撤销他们的终身职位,而这常常遭到人们的激烈反对。尤其是美国大学教授协会几乎以一种宗教式的热忱反对所有撤销终身任期的理由,除非是有损国家利益的最丑恶行为。

再回到抄袭上来,像没有取得著名设计师的认可而使用其商标的服装生产商、谎称是劳力士或其他名贵牌子的钟表生产商,或者有的小型私营企业为了借别人的名气和市场,谎称自己是某家著名生产商。这些例子很明显地违反了《专利法》或《版权法》,即使当仿制品和原始产品的质量相同——不过事实是仿制品的质量通常比不上原始产品。

我早前已提到过,由于网络等技术的发展,生产仿制品变得更加容易了,正因如此,要揭发那些仿制品变得越加困难了。由于市场的全球化进程,揭发那些仿制品也变得更加困难。这些变化表明,对抄袭者的惩罚应该比过去更加严厉。但是,全球化常常使得惩罚仿制品生产者举步维艰,因为发展中国家实际上并不愿意加强对外国生产的产品任何版权和专利上的保护。

贝克尔

营利性大学的繁荣

上周,纽约州教育局决定该州暂时不允许开办营利性大学,昨天的《纽约时报》上刊登的一篇文章对此发表看法。营利性大学在全美范围内迅速发展,《时代》杂志上的文章讨论了纽约和其他地方的一些营利性大学出现的问题。尽管各种各样的诽谤层出不穷,但我认为营利性大学满足了人们的一种重要需求,纽约州实行暂禁是不明智的,应该被废除。

在大多数国家,包括美国(在美国,约70%~75%的学生在念公立大学),公立学校在高等教育中占据主导地位。可以确信的是,在一些国家,非营利性的私立大学也作出了重要贡献,诸如美国的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和斯沃斯莫尔大学等,日本的庆应大学和许多其他不知名的大学,以及法国的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在过去的30年中,尤其是在美国、中国以及亚洲的其他国家,营利性大学的数量从寥寥无几发展到遍地开花。美国职业生涯大学协会的成员是一些营利性大学教育机构,该协会大约有2 000多名成员,但不包括最著名的营利性大学,如凤凰城大学和德锐大学。凤凰城大学是美国国内公认的最大的私立大学,也是最古老的营利性大学之一。凤凰城大学建于1976年,每年招收10万名在线学生,该大学在30多个州的170多个校区拥有更多的学生,其资产市值为几十亿美元。

据《时代》上的文章所言,纽约州营利性大学所招收的学生数约占所有大学生数量的7%。这还不包括不能在该州招生的凤凰城大学。在其他州,营利性大学招生数也在不断增加,尽管我没有那些大学的招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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