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恨天高

感谢我爸我妈,感谢我生活在社会主义的红旗下,我身高168cm,在同龄人中属于并不太需要高跟鞋的人,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我都对恨天高抱着后知后觉的敬畏和井底之蛙的感情。

世界上最最爱穿高跟鞋尤其是10cm以上恨天高的人全都是小个子。比如“当我站在高跟鞋上,我能看到全世界”的杰西卡·帕克和那个著名的好莱坞“豌豆美人”EvaLongoria,比如嫁了一个太高太帅的老公的维多利亚·贝克汉姆……恨天高好不好看,大家都知道,脚疼不疼只有自己知道。我这么说不是在幸灾乐祸,每个人都有死穴,就像因为自己实在太平胸,所以我异常重视文胸的质量、款式,又异常愿意在这方面花钱一样,对于小个子而言,恨天高是踩着七彩祥云的英雄。

我不相信那些昂贵的Gucci、Tods、Chanel恨天高就会很舒服,虽然有人标榜穿着Gucci高跟鞋6个小时以上才会感到疼痛。但从普遍的民意调查来看,大部分人都没有找到舒适的高跟鞋品牌,这意味着几乎所有人的高跟鞋生涯都伴随着钻心的疼痛。

给我一双高跟鞋,我能征服全世界!据说这是麦当娜篡改阿基米德的话。可想而知,这种高跟鞋肯定不是坡跟的,也不是老老实实的3分跟,至少是7分跟以上的细跟,最有可能的是高于10cm的恨天高。所以,即使对高跟鞋并不太感冒如我,也不能否认高跟鞋的美丽,它确实可以在外观上打败一切同类,而且在不变态的范围内,越高越细就越性感、越高贵。

说到顶端的高跟鞋品牌,不得不提到JimmyChoo,恨天高狂人共同的偶像。前段时间,H&M和JimmyChoo合作了几款鞋子,引发了北京、上海等地的抢购风潮。在北京头一天晚上9点,专卖店刚开始结束营业,就有人等在门口;在上海,因为有人早晨四五点插队,那些等了一夜的人集体不满,最后招来了警车。

后来我从网上看到了那些抢购的鞋子,有淘宝卖家每双加价200元卖掉,考虑到一夜的漫长程度、北京的温度和上海女人抢购的疯狂度,200元还是很公道的。关键是那样特征明显的超级恨天高,到底适合什么人和什么场合?

无数专业医生警告过5cm以上高跟鞋的危害,常穿高跟鞋的人身体重心前移,足尖负重增大,长期将大致为方形的饱满的足前部挤进锥形的窄小鞋尖内,会使双足备受折磨,容易诱发拇趾外翻、拇囊炎、锤状趾、趾骨头缺血性坏死等疾患。另外,人体负重力线因高跟鞋而改变,骨盆前倾,腰部后仰。过度的腰部后伸背肌收缩绷紧,腰椎小关节和关节囊处于紧张状态,长期下去,关节囊和腰背肌即发生劳损,引起腰痛。

怀孕也要穿恨天高的维多利亚曾经有张著名的照片:那双安东尼奥·贝拉尔迪(AntonioBerardi)出品的堪称“史上最彪悍的对抗地球引力PVC超High连裤无跟恨天高”,不但长度直至大腿根,而且距离地面14cm的靴底,没有鞋跟!但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终于“Fashion劳模”黑面贝嫂两只脚的大拇趾一侧均鼓起大包,患上了拇囊炎,每天都忍受疼痛,为了避免手术,她想尽办法,又敷冰块又做理疗,但仍逃不脱手术的结局。

更搞笑的是英国工会好心好意弄了个最新目标:要求男女员工穿上平等高度的鞋子。据英国媒体报道,男性主导的英国工会提出了这项建议后引起了媒体的强烈反响,不少身居高位的英国女性首先站出来反对,认为工会不是在帮助女人而是在谋害女人!

真的说不清楚恨天高是个自虐的凶器还是打砸砍的武器。

小时候,最怕早读时听到班主任吧嗒吧嗒的高跟鞋声,一听这小曲儿,全班立即响起朗朗读书声;在家最爱穿妈妈的高跟鞋,常常找机会趿拉着走,那小脆响,得意着呢,即使很容易就掉了。现在却是很讨厌这种敲击地面的声音,吧嗒吧嗒,像曾经听到的一个鬼故事:有个回家的路人,听得身后有女人高跟鞋声,回头一看,竟然只是一双红色高跟鞋……以致我听王菲的《流浪的红舞鞋》时,老觉得那舞鞋应该是高跟的,就像《绿野仙踪》里多萝西的魔法鞋子必然是高跟鞋一样。

有部韩国恐怖片叫《粉色高跟鞋》,是写一双诡异的美貌高跟鞋会带来厄运,人们怎么也摆脱不掉,弄得我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对粉色鞋子敬而远之。美国电影《限制级恋足》更多的是外表老实的人内心的渴望,至于那部号称“中国第一部美腿恋足长篇小说”的《美人蹄》则彻头彻尾充满了噱头。不能说恨天高和恋足一定就有什么关系,但肯定可以推波助澜。

恨天高很容易就流于残暴、诡异和低俗。

可是恨天高到底具有什么魔力?能雕刻出优美的曲线,能让走路的姿态弱柳扶风。恨天高还是验证一个对自己狠一点再狠一点的好例子。越不穿越怕的人一旦踏上恨天高越会感到钻心的疼痛,越爱好恨天高就越如履平地。对于一个高跟鞋菜鸟来讲,6-7cm的标准高跟就能让她们逛一小会儿街就疼得吱吱叫,眼泪都下来了,而对于一个普通的恨天高爱好者来说这是生活的常态,足可以逛街整整一天,扛着大包小包搬家和翻山越岭。不过在香山,我不止一次看到过传说中的高跟鞋的断跟,不知道有没有英雄现身用力将另一只也掰掉,或者背着女主人公爬上不过几百米的香山鬼见愁。

据说王子很爱恨天高呢,他捧着灰姑娘的水晶鞋在整个城市寻找就是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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