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资适合你的国债(8)

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如何计算应计利息和结算价(全价)?应计利息是指以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金额,结算价是指债券买卖时的资金结算额。应计利息额=票面利息×已计息天数÷365天,结算价(全价)=净价交易价格+应计利息额。附息国债应计利息额是指付息期起息日至交易日当日所含利息金额;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易当日的日历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

债券122009,票面利率9%,现价,应计利息,投资人如果以买入,那么成交价为+=。其中,应计利息是这么得出的:债券距离上次付息107天,应计利息=9×107÷365。

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与其他国债的区别

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与交易所记账式国债的比较

交易对象不同。投资者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投资者与银行间进行的,投资者之间不能进行交易;而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是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交易所并不参与报价和交易,只是提供了一个交易平台。

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同。通过商业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各试点商业银行根据市场情况报出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市场买卖记账式国债,其交易价格是由买卖双方自由报价形成的。

交易成本表现形式不同。通过银行柜台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主要表现为买卖价差;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记账式国债,交易成本则主要表现为手续费。

托管体系不同。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是二级托管体系,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债的一级托管,承办商业银行为二级托管。而在交易所记账式国债实行的是一级托管体系,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记账式国债的一级托管。

交易地点不同。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完成,而交易所记账式国债交易通过证券公司柜台完成。

参与主体有所不同。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不允许金融机构从事记账式国债交易,而交易所规定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从事记账式国债的交易。

柜台交易的记账式国债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的区别

银行间的债券市场是债券的批发市场,成员为商业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财务公司和基金等金融机构投资者,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不能进入,交易方式为询价方式,交易金额较大。

柜台交易为债券的零售市场,投资者为个人或非金融机构投资者,交易方式为做市商式,交易金额相对较小。

交易所国债

交易所国债是指在交易所交易的记账式国债。投资者可以通过沪、深证券交易所各地证券登记机构开设的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进行上市记账式国债的认购、交易和兑付,并指定一个证券商办理委托买卖手续。开立证券账户或基金账户,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深圳分公司及其在各地的代理机构及证券商办理。国债发行期间,投资者可到其指定的证券商处办理委托手续,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投资者也可向认定的国债承销商直接认购。

国债的交易程序有5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投资者要参与证券交易所国债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证券经纪公司或证券营业部,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后方可进行交易。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以后,要想真正进行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手续。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营业部柜台或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委托交易。此外,部分券商也开通网上交易、自助委托、银证通等交易手段供客户选择。投资者只要在开户的同时,对今后自己采用的交易手段、资金存取方式进行选择,并与证券营业部办理相应的开通手续及协议即可。投资者可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的方式查询成交情况。可在T+1日,完成国债交易的清算交割与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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