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页里有一张照片:家里所有的男子都等候在塔里敦火车站,迎接火车把祖父的棺柩从他佛罗里达州奥蒙德比奇的家运来。1937年5月23日,他在自己的床上悄然过世,享年97岁。虽然官方宣布的死因是巩膜心肌炎,但简单地说,他就是老死的。在我的记忆中,他一直是“祖父”,而不是历史书上的“强盗男爵”或者伟大的慈善家。在我的印象中,他慈祥而宽厚,深受我父亲-小约翰·D·洛克菲勒和全家人的敬重。
如今回想起那个画面,我发现那是一个绝好的写照,“捕捉”住了我们彼此之间的关系、我们当时在人生道路上的位置,以及我们也许会一起走向何方。
约翰以其一贯的性格,站在人群边上。31岁的他是家里的长子,家族的继承人。他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父亲就让他加入了家族中许多机构的董事会,其中有洛克菲勒基金会(RockefellerFoundation)、洛克菲勒医学研究院(RockefellerInstituteforMedicalResearch)和殖民风格威廉斯堡修复协会,培养他成为家族的领袖。但是,他羞涩腼腆,对自己的能力没有自信。
内尔森-同样符合其一贯性格-努力让自己站在了这幅相片的正中央位置,傲然地看着镜头。他29岁,即将成为洛克菲勒中心(RockefellerCenter)的总裁。
27岁的劳伦斯是个哲学家、商人,目光凝望着不远处。他正成长为航空界领先的投资人,不久将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王牌飞行员埃迪·里卡巴克一起买下东方航空公司(EasternAirlines)的大量股份。
温斯罗普长得最帅气。母亲奥尔德里奇的特征-有人可能会将其描述成“很有性格”-与洛克菲勒的基因综合起来,让他有了电影明星般的美貌。他是我们中最调皮捣蛋的一个,从来不能融洽相处。当时他已经25岁,在得克萨斯的油田当油井修建工。
我是最小的一个,21岁,看上去还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头小伙子。我刚刚完成了哈佛大学经济学第一年的研究生课程,那年夏天将去伦敦经济学院继续我的学业。
已经略显老态的63岁的父亲昂然矗立在那里,他坦诚、直率,一脸友善、仁慈,也许略微让人有点不敢接近。
我们把祖父带回到他跟父亲一起于25年前在波坎蒂克山家族地产上建造的宅子里。宅子取名叫“基魁特”(Kykuit)-这是荷兰语,意思是“眺望”-坐落在山顶上,壮观的哈得孙河尽收眼底。第二天,只剩下直系亲属和几个挚友的时候,我们为他举行了葬礼。我记得那是美丽春季的一天,法式门敞开着,通往露台,哈得孙河在我们的下面泛着耀眼的蓝光。祖父最喜欢的风琴手-阿彻·吉布森博士-在大厅演奏着。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经常随着他的乐曲假装表演一番。里弗赛德教堂(RiversideChurch)-那是我父亲建造的-的高级牧师哈里·埃默森·福斯迪克致了悼词。
葬礼结束后,大家来回转悠的时候,祖父的贴身男仆约迪先生朝我做了个手势。约迪是个衣冠整洁的瑞士人,30年来一直作为贴身男仆陪伴在祖父左右。我跟他很熟,但是,他在我面前从来都是缄默寡言的。我走到他跟前,他把我拉到一边,走进一个无人的过厅。“你知道,戴维先生,”他开口道(自打我记事开始,仆人们从来都是这么称呼我们的。“洛克菲勒先生”太容易混淆,因为我们有那么多人可以叫这个名字,而直呼其名又太过亲密),“在你们所有兄弟当中,你祖父一直觉得你最像他。”我当时一脸惊讶,我万万没想到他会说这个。“没错,”他说,“他最喜爱的就是你。”我笨嘴拙舌地向他表示感谢,但他只是摆摆手,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应该知道。”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原本觉得祖父最喜欢的人应该是内尔森。但是,我无法掩饰自己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