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创始人的故事(2)

MySpace的创立方式和Google、雅虎不同。第一代巨型网站创建于20世纪90年代末,由众多工程师、计算机专家和接受过高级培训的拥有数据库和数学方面知识的技术人员联手打造。Google、雅虎等第一代网站从创建发展到今天,经过了许多年的时间,它们需要大量计算机资源和规模庞大的计算机程序员团队。

到了2003年夏天,由于计算机技术越来越容易操作,掌握这项技术的人才越来越多。电脑价格急剧下降,而计算机本身的处理能力则大幅提高,部分电脑编程的内容简单易学,甚至高中生都能够做出一个具有专业水平的网站。高速互联网终于在美国得以全面普及。

时机已经成熟,一条新型互联网“大鱼”即将浮出水面。这家新型网站的中心不再是技术,而是人类的创造力。换句话说,MySpace好比一家好莱坞式传媒企业,在这里,拥有热情和创造力的人们竞相登台献技,没有人知道结局是成功还是失败。MySpace的故事就是一个关于互联网的好莱坞故事,它开创了一种全新的经营模式。

MySpace的两位创始人克里斯·德沃尔夫和汤姆·安德森不过是在小办公室里工作的营销经理,既没有高超的计算机技术,也没有任何创新的想法。他们供职于一家名为eUniverse(后改为Intermix)的互联网企业,公司位于洛杉矶国际机场附近一处极普通的办公园区,主营业务是在网上销售抗皱霜和打印机墨盒。创建MySpace之前,德沃尔夫的专长是发送垃圾邮件,安德森则负责一家色情网站。MySpace创立之初,模仿了许多同类网站,自身的创新并不多。

MySpace越做越火。这时,Intermix公司老总趁机和新闻集团董事长鲁珀特·默多克达成了一笔秘密交易:默多克出钱收购Intermix公司。德沃尔夫和安德森眼睁睁看着自己创建的网站被传媒巨头默多克吞食,两位创始人被剥夺了对关键决策的话语权。然而,也正是这笔秘密交易,最终成就了MySpace今日的辉煌:新闻集团为MySpace提供了发展为全美最受欢迎网站所需的一切。

2008年7月,MySpace用户浏览网页总量达414亿,荣登全美访问网页次数最多的网站,雅虎、Google等均远在其后(雅虎排名第二,访问网页次数比MySpace少了100亿)。这表示,网民登录MySpace、访问MySpace网页和在MySpace上消磨的时间超过了美国其他任何一家网站。雅虎和Google每月吸引的访客数量虽然多于MySpace,但雅虎、Google的访客在网站上停留的时间以及浏览的网页数量均不及MySpace的。

有上百个同类网站模仿MySpace,但它仍稳坐社交网站中龙头老大的交椅。2008年7月,MySpace共吸引访客7 500万人,接近其劲敌Facebook月访问量的两倍。

MySpace不可思议的成功,证明了两位创始人当初的坚持是正确的。德沃尔夫和安德森在创建MySpace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着一个简单的理念:MySpace是人们能够自由表达自我的地方。他们成功了。

登录MySpace,你会看到一个个让人眼花缭乱的个人虚拟空间。每名会员都拥有自己的网页,可以随心所欲地加以装扮;页面上常能见到漂亮的背景图,“点击播放”形式的视频和超大幅的照片,往往还伴有嘈杂的音乐。几乎MySpace的每一个用户都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在网页中加入各种个性化元素。在MySpace,用户可以假装自己是任何人、任何东西-从最喜欢的演员到最喜欢的宠物。人们可以和自己最喜爱的摇滚明星,或最心仪的汽车交朋友。几乎所有名目都能在MySpace上找到相关网页。志趣相投的朋友在MySpace上组建了各种各样的“群”,既有“性爱俱乐部”,也有“志愿消防员组织”。“群”的主题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MySpace的氛围相对自由,各种限制极少,这招致了一些人的抨击,他们认为,MySpace是性侵犯、毒品交易和色情表演的天堂,极其危险,令人不齿,但这并不是全部的事实。实践证明,MySpace同时还是总统候选人的竞选工具,非营利性机构的筹资工具,以及大众消费品牌的市场营销工具。常有网民利用MySpace征友,寻找失散多年的亲人,或者向远在异国服兵役的爱人发送孩子的照片。最重要的是,MySpace是个强大的表达中介,能够帮助个体表达自我。在这里,人们能够讲述他们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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