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美国也有“血汗工厂”(3)

美国的马萨诸塞州是美国棉纺织工业的发源地,它是美国第一个限制儿童每日工作时间的州。其他州逐渐引入了相似的限制。1916年,伍德罗·威尔逊总统签署了第一部限制使用童工的《联邦劳工法》(FederalLaborLaw),但美国南方棉纺织厂的代表反对该法案并将其提交至最高法院,该法案被驳回了,理由与当今的政府在商业事务中应该充当的角色的观点相似。直到1941年,最高法院支持了《公平劳工标准法案》(theFairLaborStandardsAct),肯定了国会保护童工的立法权。在日本,纺织业经历了与英国同样的发展后,政府对童工的法律保护终于在整整100年后出现了。在中国,1986年通过的《义务教育法》禁止16岁以下的儿童从事生产劳动,并要求相关机构对孩子们进行最低年限的学校教育。

因此,就像低成本的棉质服装生产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工业革命一样,它也唤起了一代又一代激进主义者的良心,他们决心使最脆弱的群体免受不加限制的资本主义力量的侵害。尽管底线竞争加剧了对最廉价最顺从的劳动力的需求,但反对者(起初势单力薄,被蔑称为“狂热者”)和主流人群、立法机构逐渐在保护童工方面取得了胜利,并且形成了孩子属于学校的共识。

那些把当今的中国纺织与服装厂跟一个世纪以前或更早的不列颠和北美相比的人没有看到,8岁的孩子已经不再操作机器了。

今天,世界上所有重要的纺织与服装生产国都批准了禁止使用童工的国际劳工组织的公约。虽然童工并没有从纺织与服装生产中完全解脱出来,但是由于一代又一代激进分子的高声抗议,雇用童工已经不再是平常的、被接受的商业行为,而是违法的、令人反感的,而且会被新闻曝光。2007年年底,当记者在印度发现孩子在外包商的工厂里缝制GAP衣服时,这个事件在24小时内就出现在了世界各地的晚报上。由于反响强烈,这件事成了令人发指的突发新闻,而非寻常的商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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