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对方跟我们说什么,只要你说出“确实如此”之类表示接受对方想法的话,你就已经向成为一个受人喜欢的人迈出了第一步。当你不再半开玩笑地反对对方的意见,并且无论对方说什么你都能表示接受的时候,你就能深刻地感觉到自己就像脱胎换骨了,变得更加成熟。
如果没有证据,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假设你在外面拈花惹草或者有外遇的事情被你的恋人或妻子发现了,即使抵赖的可能性只有1%,也要坚持说“没有这回事”,这是你对于希望相信你的对方的一种同情。即使你和别人在床上被抓了现形,你也可以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在法庭上,只要没有客观的证据,就不可能败诉。通常情况下,即使对方搜集了许多相关证据,如果证据“缺少客观性”,也会判得很轻。
在日常生活中就更是如此。大多数事情如果没有证据,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总有办法蒙混过去。
其实工作也是这样的。
如果只是嘴上答应了对方,之后无论对方说什么,大致都能用以下的方式严词拒绝。
“我不记得说过这话!”
“我当时不是这个意思!”
“也许我说过,但不是像你这样说的!”
如果像上面那样说的话,就可以抵赖到底。
犹他州立大学的琼·赛特博士说,一个人如果没有客观证据摆在他的面前,他是根本不会动摇的。因此没有证据的言论和主张,根本没有一点儿说服力。
对于对方的主张,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最好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无论对方说什么,只要你说“请拿出证据来”,就能结束对话。听了你的话,对方会变得一声不吭。
幸运的是,目前日本人不太喜欢类似于合同的东西。
即使在工作时,很多工作也只是简单地口头答应就完成了。
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是没有证据可言的,所以请记住,这个时候任何事情都可以抵赖。
我曾经听一些编辑说,一些作家过了交稿期限,还脸不红、心不跳地坚持说:“我不记得我们有这样的约定。”真不敢相信世上还有这种能让编辑哭泣的蛮横作家(当然,这种事情我可做不出来)。
那么,当对方掌握了有我们署名的笔记、我们写的邮件或者说谈话内容的录音等客观性较高的证据时,我们该怎么做呢?
这个时候,就不要去耍拙劣的小伎俩,而要坦诚地直接向对方道歉,这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对于应该隐藏的东西,“不隐藏”反而是一种解决方法
有的公司明文规定“上班时间严禁吃东西”。话虽如此,但是,当手里没有工作,而肚子开始饿起来的时候该怎么办?当然是违反规则,偷偷地吃点东西,那么,应该怎样做才不会被发现呢?
恐怕大家都会想到,在办公桌的抽屉里放些点心,等饿的时候偷偷地拿出来吃。
这并不是最好的方法。为什么呢?因为你悄悄打开抽屉从里面拿点心出来吃的动作,在办公室里反而格外显眼。
那么我会怎么做呢?
我恐怕会大大方方、若无其事地把点心和果汁放在办公桌上。这种光明正大的做法反而是一种掩饰。
埃德加·爱伦·坡在《被盗的信》这本书中写道,故意把必须隐藏的东西若无其事地摆出来,反而是种让其不被别人发觉的隐藏技巧。
而事实上也正如他所说的,你光明正大地做事,至少其他人不会觉得你的行为有任何异常。
如果把应该对外保密的文件随意放在桌面上,谁都不会有兴趣去看。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所有人都认为,真正重要的文件应该存放在保险柜里,而“不可能放在这种地方”。因此,不想让别人看到的东西,有时候故意放在显眼的地方,也是一种解决方法。
我们经常会把衬衣扣子扣错一颗,或者忘记拉上裤子的拉链。但是,如果本人没有察觉,如平常一样活动的话,周围的人也不会注意到这些细节。
然而,如果本人先察觉到这些小失误,想要偷偷地拉上裤子的拉链,这时,个人的那种欲盖弥彰的动作,反而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因为这时你的行为看起来已经不那么自然了。
人们想隐藏自己缺点的时候,这个技巧也非常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