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光》(28)

 

但是,戎德德给桑的印象太坏,桑说:“我父亲是个骗子,竟然拉了一个妓女来做幌子,太丢人了。”晶晶预感事情不妙,说:“妓女倒不一定,可能……有别的原因。”儿子突然瞪圆眼睛呵斥道:“妈妈太失败了,想出这么个馊主意,和他复婚,还为他辩护。谁说那女的不是妓女?我早就从网上查过,这里妓女遍地都是,风气坏透了!”

晶晶了解,桑发飙的时候不能与他硬碰硬。也许遗传了母亲的性格,桑有些偏执,容易走极端,不像戎德德,窝囊废一个。晶晶捉住桑的双手,想把桑拉进怀里。不料,桑越发暴怒,一把推开她,高声骂道:“上次就怪你,把那秃头男人带回家,还一家人似的搂在一起,真不要脸!”

桑小时候很温顺,很乖,像小女孩。读初中后性情突变,简直如换了个人似的。晶晶半年前才知道桑为何突变的真相,那一幕让她痛不欲生,整整一个礼拜不吃不喝,在桑面前却得装出没事一样。那天夜里,晶晶心里烦躁,睡不着,听到桑的房间有动静,披了衣服去查看。当她看到桑在睡梦中一口一口美滋滋地啃着自己的小臂(像啃美味的鸡大腿一般),把小臂啃得血肉模糊(里面的白骨清晰可见),差点一头栽倒在地上。晶晶死也想象不出,桑有这样的毛病。每天夜里重复这一举动,啃光两只小臂的肉(啃光后,大约半小时左右便长出新肉,再过半小时,便完全复原),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性格脾气都会突变。晶晶记起很早以前的一个传闻,有对老夫妻夜里睡觉,老头每天都把老伴小腿的肉啃光,又很快长出来,每天啃每天长,有人说是魔鬼附身,有人说是变异,众说纷纭,成为一桩国际性事件——现在,她的桑正在魔鬼附身或变异,令她痛不欲生。

此事若走漏半点风声,即能成为举世瞩目的新闻——桑肯定受不了巨大的舆论压力,所以,晶晶只能咬碎牙齿往肚里咽,无人可以分担这样的痛苦。现在很清楚了,晶晶的复婚计划其实是另有企图的。她已承担不了,精神垮了,身体也垮了——不能睡觉,甚至不能闭眼,一闭眼就浮现桑啃小臂的情景,当然,也不敢吃肉——甚至看不得别人吃肉,并发展到看见所有与肉有关联的东西都令她浑身打战、反胃和呕吐。

晶晶终于在两天以后与戎德德有了单独见面的机会,两人约了在酒店楼下的茶餐厅吃简餐。晶晶没有化妆,穿了身黑色便服,将一副衰老、憔悴的容颜和盘托出。戎德德非常惊讶。前妻与两天前判若两人,且神情沮丧,唯唯诺诺,叹息着说:“你别奇怪,那天我见你前,花了几个小时化妆,粉底霜就用了两盒,再拿我自制的打磨机一点点打磨,再敷色,再描眉涂唇。女人就是这样,容颜可以修改。按理,我这个年纪已经……没办法,我是为了我们的儿子!”晶晶说到“我们的儿子”时,一字一顿,仿佛字字千钧。戎德德以为晶晶会扯到复婚问题,因而早已打好腹稿,准备应战。不料,晶晶悲悲切切叙述起儿子“魔鬼附身”和“变异”的故事。

没等听完,戎德德便呵呵地笑了,原来前妻并不是真的为了复婚,这下没什么可担心了。他擤擤鼻子,说:“哦,儿子也是这样,遗传了我。据我妈讲,我小时候每天夜里都是,把两只小臂的肉啃得精光,啃光后,一会儿它们就自行修复,完好无损。据我妈讲,那时候我家很穷,没钱买肉吃,所以我在梦里都想着吃肉……我妈知道我这个毛病后,想了法子,弄了只腊狗腿来,每天睡前,塞在我手里,虽然腊狗腿咬不动,但可以做替代,从此我没再啃自己……”

晶晶和戎德德谈话的当口,桑正呼呼大睡,睡得香极了。以前,桑睡着后都会梦到自己变成一只豹子,在大草原上追逐羚羊,把它们咬死,然后吃掉——桑觉得只有这个时候才是自由的,快活的,把白天的一切苦恼都抛开了。大草原上的蓝天清澈明朗,天边一缕缕舒卷的白云镀着发亮的银边,将地平线推出很远,永无止境。桑喜爱这样的无限开阔,没有丝毫的约束。桑更迷恋撕咬羚羊时的凶猛感和血腥味,仿佛以此抵消了自己时常遭受同伴欺侮的屈辱。桑感到奇怪,回国来的几个夜晚,豹子的梦犹如褪色的旧画,越来越模糊。今天,桑在梦里飘起来了,像被一股轻气托着,飘到了外面,发现外面热闹极了,人如潮涌,救火车的闪灯和警笛,像电影中的紧张场景。桑看到许多幢大楼都在起火,在无边的夜幕中,火光和烟雾犹如印象中连绵的礼花。桑仗着身轻如云的优势,高高地飘过众人的头顶,想象自己变成一架飞行的灭火机器,把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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