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荒年:山西大旱考验下的晚清帝国(3)

曾国荃与洋教士的诚恳交往,对山西赈灾意义重大。李提摩太自带银两不多,但他通过日记等形式向海外通报灾情,海外募捐效果空前。据统计,经李提摩太等西方施赈者从饥馑线上挽救过来的家庭数目达到十万户,得到救济的人员高达25万人。外洋赈款20余万两中,李提摩太及助手负责发放了12万两,领赈灾民超过15万人。李提摩太等人的赈灾取得很好效果,而这与曾国荃的支持是分不开的。设想一下,如果地方官员时时猜疑处处掣肘,洋教士救济灾民之情再热,也会被浇熄吧?

用人头挂出来的秩序

饥荒威胁之中,人心浮动是一种必然。特别是此时的山西局势原本就不宁静,捻军余部时时惊扰,与山西相邻的陕甘又爆发“回变”,对地方官员来说,稳定社会秩序不仅直接关系赈灾成败,更与清王朝生死存亡攸关。

曾国荃奏疏中经常有夸奖山西“民性纯良”的句子,说民众“视饿死为应受之辜,绝无强夺强劫之案”,但这只是门面话,意在衬托“圣朝”的“深仁厚泽,浃于晋民肌肤也久矣。”实情当然并非如此,对在饥饿的死亡线上挣扎的人讲法度本就是件高蹈的事情。而为了维护秩序,曾国荃除了以各种行动宣示朝廷的恩泽,以安抚民众,另外也采用了不少铁腕手段。光绪三年九月,他在给属下的书札中说:“查灾放赈,先安民心为要。……至于布散流言、匿名揭贴,断非饥民举动,必有奸宄招摇潜踪其间。此清查境内无业游民为最要也。地方官果能清查,勿令聚党生事。如遇外来面生可疑之人,不准溷迹境内,庶本境之饥民,望有涓滴之赈可以度活,而不敢萌异志;各路之宵小,惮吾严密之防,无从勾结,而不敢生觊觎。消患于未然,此其时也。”一名将官向他汇报派兵巡逻的情况,他更详细指示:“拣选谨慎之兵一十六名,作为两班,每班分四起轮流稽查要路,布置最为得法。但能使民间屡屡见有兵来,奸民自惧,良民自安。每起二名不嫌其少,若多则不敷分布,且恐益民间鸡犬之惊。惟巡哨之兵最宜安静,必须使莠民见之有畏心,不至使良民见之亦有惧心,则地方从此安谧矣。又称商贾粮车过境,任意截劫,毫无忌惮,或三五同伙拦阻孤身行客,夺抢物件。如此则粮贩无人敢来,境内之粮安得不日形缺乏?所关非细,仰即加意巡防,遇有截粮拦路行劫之案,一经拿获,即行会同地方官讯明情节确实,禀请就地正法,以安商而裕民食,是为至要。”

所谓“就地正法”,这是非常时期给予地方官员的便宜行事权力,是典型的“非常手段”,即使在当日也是违反法律之举。但同时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这种非常时期的非常手段有特殊的效果。李提摩太赴山西救灾,他目睹惨状后曾经困惑,为什么很少看到抢劫?原来“每一个村中都贴了告示,宣布巡抚有令,任何人胆敢行凶抢劫,各村镇首脑有权对抢劫者就地正法。因而犯罪现象出奇地少。” 果然,不久他就在路边看到了挂着“两颗人头的笼子”,“这是对试图暴动的人的警告。”西方文化背景下的李提摩太对此也表示了理解,他在回忆录中说,“当时的社会状况需要高压政策。”

然而,如果“就地正法”施行无度,那绝对是民众的灾难。山西旱灾中,“就地正法”有无滥杀无辜情形?不妨先看曾国荃的一个批牍。当时隰州发生窃贼杀死巡夫命案,地方官员即遵“就地正法”之令,将嫌犯处决。曾国荃在隰州呈报的公文中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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