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帮会的命运:被历史抛弃(5)

另外,民国初年,那些未曾参加过革命的会党分子,则仍然以打家劫舍、抢劫夺财为宗旨,成为扰乱社会治安的土匪。如广东三合会在增城大肆抢劫,附近居民被惨杀者甚多,商民只好逃避他处。陕西哥老会在各地抄家破寨,强奸勒派。贵州哥老会进城后,“估买估卖,抢劫居民”。而且大开山堂,“敲锣打鼓,成员多穿戏装,头扎包巾,两缕头发分挂两耳,身披鹤衫,腰佩刀剑,招摇过市,弄得人心惶惶,居民不敢出街买物,夜里不敢脱衣而睡,不知几时大祸来临”。哥老会的公口还大肆抢劫,甚至连北伐军的10万元军饷也被他们抢劫一空。陕南安康一带哥老会,在民国初年“以号召洪汉为名,由是哥弟云布,码头星罗,抄家破寨,强奸勒派之事,层见叠出,不可言状”。在贵州遵义,哥老会会众“佩刀披红,招摇过市,杀人越货,视若当然”。

帮会这些无法无天、横行霸道的行为,引起了社会各阶层的不满,纷纷要求取缔帮会。各省军政府纷纷出重拳给予打击。为了寻找出路,帮会首领便卖身投靠军阀官僚,当做自己的靠山,许多帮会组织也从下层社会的组织蜕变成黑社会。

二  改造尝试的失败

由于帮会人数众多,又在辛亥革命中起过积极作用,是一股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对于帮会问题,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革命党人中一些有识之士在民国初年曾试图对帮会组织加以改造。如陈其美、于右任、李燮和、谭人凤、宋教仁等36人,曾在上海发起组织“中华和平会”,附设崇正团,试图把帮会改造成新式社团,把帮会成员破坏社会秩序的不法活动,引导到正常的生产方面,以减少对社会秩序的破坏。规定:一律取消旧会名,改为本会崇正团团员,由崇正团代谋生计,设法安置。该会章程的第四条明确规定:凡以前三点会、三合会、哥老会、天地会、八卦会、大刀会、小刀会、安清道友帮、红帮、在理教,凡未光复以前种种会党,无非同抱复仇主义。今目的已达,俱须一律取消旧会名目,改为本会崇正团员,以合成一大团体。由本会发给徽章,会齐册结,呈请政府承认,一体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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