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体制改革20年,中国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宏观层面上看,是因为彻底打破了计划经济的管理手段而建立起了市场经济的框架,从而靠市场经济的竞争优势,使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生产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从微观层面上看,是因为培育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企业,即创造了支撑市场经济架构的细胞和组织基础,建立了新的社会生产系统,依赖企业的投资和生产积极性活跃和发展经济。
市场经济用利润调节的手段,不是主要靠国家的投资而是靠市场的机制调动了不同投资来源的积极性,组成了巨大的生产能力,迅速地扭转了中国商品供应短缺的局面,极大地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同时极大地丰富了市场,改善了生活环境,并使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创造了连续十几年高速增长的记录。事实已经证明,凡是在市场开放、社会商品化发达的领域、行业、地区,依赖于市场经济的竞争优势,大多都解决了发展生产、供应和消费的问题;而在仍被国家计划经济垄断,福利制分配和非商品化、市场化发展的领域、行业、地区,都存在着发展、生产、供应和消费的不正常现象及困难(军事、科研等特殊领域除外)。
中国城镇传统的居民住房问题一直依赖于靠福利的实物分配制度解决,因此迟迟未能得到根本性解决。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建立了房地产市场,并使房地产市场迅速地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龙头之一。但多次的宏观调控都压抑了市场发展的积极性,甚至扭曲了房地产的市场形象和生产关系。一方面,政府控制了土地的基础资源,并且不是完全按市场经济的方式公开公平地有偿提供这种资源,从而使土地的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大大地增加了土地的成本,造成了大量土地资源的闲置与浪费。另一方面,福利分配的制度限制和扭曲了消费能力,几十年低收入的工资分配中极少或者不包含住房购买消费的含量,从根本上切断了工薪阶层的住房消费的可能,不合理的实物住房分配同时加大了住房分配中的不公平。18年来的房改政策,一直将过去的存量住房和按房改方式购买的新增量住房排除在房地产市场之外,成为一种非真正市场经济规则下运行的状态。
当通货紧缩的局面开始出现时,当宏观调控充分发挥作用并使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连续多年出现下滑时,中央政府开始希望中国的房地产业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开始希望中国的城镇居民住房消费可以成为中国经济的新支撑点。1998年中国政府下令停止住房福利分配制度中的实物分配方式,并提出用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补贴方式建立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寄希望于依靠城镇居民大量购买经济适用房来启动住房消费并带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政府希望能像调整财政政策,靠大量政府财政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一样,靠政府的补贴政策降低房价,扩大内需。然而历史已告诉我们,不依靠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而依赖于政府大量补贴形成的市场必然会成为无源之水,不可能长久。这种政府补贴的特殊商品,固然可能一时带动部分消费,但并不能代替市场,不能持续发展。真正要使住房商品化,成为市场化的商品,成为经济持续发展的增长点,只能靠市场经济。只有当房地产真正纳入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运行机制之中时,城镇居民的住房发展、生产、供应和消费才成为可能。
摇摇欲坠的福利分配制度
想从推翻三座大山一步跨入共产主义的完全公有制已被市场经济多种所有制共存的局面打破,依附公有制而存在的各种福利分配制度也随着改革的步伐而离人们越来越远,按劳分配而非按需分配开始真正变成现实。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时代,从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实物到孩子入托、上学、就业和劳动力安排等非实物的一切选择权都包含在分配的体制之中,其中医疗、保险、退休、住房等社会或个人的福利也都在分配之中。而分配的原则又过多地强调大锅饭,而非按劳动效率和剩余价值成果的多少分配,因此计划经济不但限制了人的自由,也“培养”了无偿享受福利的劣根性。尤其是住房福利分配,不利于形成住房建设资金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不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从而解决自身住房问题,容易引发社会分配不公,无法形成房地产业的最终需求。结果我国财政的分配效应既没有缩小城乡的差别,也没有缩小城市的贫富差别,更没有将国际公认的不平等系数降到最低限度,贫富的差距已处于不平等国家的行列。20年的改革已将大部分的福利分配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分配制度打破了,改革取得了重大的成果,但住房分配制度改革遇到了最坚决的挑战,也受到了最顽强的抵抗。18年来房改在步履艰难向前移动,终于推倒了实物分配的大墙。但从实物变成货币分配,虽然改变了分配的形式,增加了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却仍未改变福利性质和分配方式的两个基本条件。如果住房的劳动报酬仍然不能在工资中占有一定含量,最终仍难以从福利分配的观念统治之下解脱出来,就会长远和永久地困扰着市场经济中的住房商品化和分配公平化问题的解决。
低收入、高积累的传统分配政策使公平和欠账问题成为打破福利分配制度的一种保护,各地房价的不平均与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的放开成为一种矛盾,大量增加的财政或公款住房支付使政府苦不堪言,新旧住房现实的结合成了对立的一道门槛。决策者不停地在是否实现私有化住房、是否按劳分配、是否利用再分配过程实现公平、是否能压低房价使其与低收入对称、是否能保障低收入者的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之中转圈,但从来没有人想过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替代福利分配制度。
1995年国家统计局公布资料显示,全国人均年住房租金补贴为1 960元,相当于当年人均生活费的50.3%。“九五”期间国家和公有单位福利性住房支出高达1 300亿元。“九五”期间逐年递增,用于福利性住房的支出已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40%。逐年增加的支付情况和预计货币分配的补贴情况都说明如此大量的财政支出无法支持福利分配制度,任何国家的政府都无法用福利制度解决全部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中国政府也同样无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