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南方的忧伤(1)

南部生活,顾名思义,总能让人联想到白色柱廊的净雅庄园、友善和蔼的白人家庭、满脸堆笑的黑人仆役。然而,种族隔离的现实,绝非田园牧歌一般惬意悠闲。马丁·路德·金博士曾以亲身经历,说明现实状况的残酷。一次,他与一群号称同情黑人遭遇的白人同行,这些人竟要求金博士放慢脚步,走在他们身后。1963年,金博士因在阿拉巴马州伯明翰市领导抗议游行而入狱,当地八名白人牧师痛批游行“不合时宜”。他为此写信给他们,这就是后来著名的“伯明翰狱中信札”。

“那些从未感受过种族隔离之苦的人,很容易轻言‘等待’,”金博士写道,“但是,当你目睹暴徒对你的父母滥用私刑……当你试图向六岁的女儿解释,为什么她不能像电视广告里那样在公园嬉戏玩耍,却怆然词穷……当你驾车远行,却发现没有一家旅店愿意让你留宿,而你不得不蜷在车上夜复一夜……当你日复一日被‘白人’和‘有色人种’这样的标签字眼所羞辱……你就会了解,‘等待’为什么对我们那么艰难。”

种族歧视现象在美国比比皆是。但南方的情况却更为恶劣,因为在那里,种族歧视受法律认可与保障。根据南方各州州法,黑人由生至死,都被打入社会底层。从医院呱呱落地,到墓地入土为安,法律对他们设置了重重隔离屏障。黑人小孩只能在教学质量低劣的公立学校就读。警察虎视眈眈,不许黑人进入绝大多数旅馆、餐厅,就连搭乘公车,他们也只能屈居车厢后座。而且,由于多数南方地区的黑人被剥夺了投票权,他们的诉求根本无法在立法中体现。

政府借公权力实施种族隔离的情形,绝非只在南方偏远地带发生。直到20世纪中叶,华盛顿特区各大餐厅仍禁止黑人入内进餐,更不许他们在影院观影。在南方十七州,以及哥伦比亚特区,多数公立学校仍执行种族隔离政策,只有40%的学校招收黑人学生。“二战”期间,尽管黑人可以应征入伍,却被单独列编。联邦政府推行的种族隔离政策,直到1948年才由哈里·杜鲁门总统终结。

美国的立国之基,明明是“人人生而平等”,为什么种族隔离之法却能公然存在,而且根深蒂固呢?答案只能从历史深处探寻。{关于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历史,参见〔美〕埃里克·方纳:《给我自由!一部美国的历史》,王希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1619年,第一艘载满非洲奴隶的商船在北美弗吉尼亚靠岸,到1776年南方各州独立后,奴隶制已成为南方各殖民地种植产业发展的关键因素。现代历史研究的成果,进一步揭示了奴隶制经济的丑陋真相:贩卖奴隶,在当时简直是一本万利的行当。1787年,制宪会议召开时,南部地区为维护奴隶制度,积极游说各州代表,试图保留蓄奴条款。宪法第一条要求,众议院在计算各州人口时,应以“自由民人口之和”加上“其他人口数的五分之三”。也就是说,一个奴隶,只能算作3/5个人。1808年之前,尽管宪法回避使用“奴隶”字眼,而以“现存于各州,有望获得承认的移民或外来人口”指代这一人群,却不许国会立法禁止国际奴隶贸易。最后,宪法要求废奴州必须应原主要求,将逃亡过来的奴隶直接遣回。1857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杰·坦尼在“德雷德·斯科特案”{最高法院在该案中判称,被贩卖到美国的非洲奴隶后裔,不论其是否已解放成为自由人,均不能算作美国公民,不能享有美国公民的权利,也不受美国宪法保护,除非政府授予其权利或特权。亚伯拉罕·林肯总统曾多次抨击该判决,他曾说:“房屋分成两半就会倒塌。我相信,在半是奴隶半是自由民的国家里,政府也长久不了。”}中,援引宪法条文,直斥非洲后裔是“卑贱、劣等人种”,不能算美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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