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婚前准备(2)

3.婚前医学检查的内容

询问病史

主要询问双方的健康状况,包括各种急、慢性传染病史,身体各系统的主要疾病史,特别是有无遗传病、精神病等。具体如下:

了解双方有无血缘关系、近亲程度如何等。

了解双方现在和过去的病史。

了解双方个人的情况,询问可能影响生育功能的工作和居住环境、烟酒嗜好等。

了解女方月经史和男方遗精情况。

了解双方家族病史,重点询问有无遗传病史、遗传缺陷、畸形、精神病等。

如果是再婚者,应询问以往婚育史。

体格检查

由医生对男女分别进行全面系统的身体检查,包括心、肺、脾、肾等重要器官,主要检查有无器质性疾病,有无传染病,有无先天缺陷、畸形,有无精神、语言、行为失常,发育是否成熟。

生殖器官检查

目的在于发现影响婚育的生殖器官疾病。女性做腹部肛门双合诊,注意检查有无处女膜闭锁、阴道缺如或闭锁、子宫缺如或发育不良、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等;检查男性生殖器官时,注意有无包茎、阴茎硬结、阴茎短小、尿道下裂、隐睾、睾丸过小、精索静脉曲张和鞘膜积液等。

实验室检查

除了血常规、尿常规、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做阴道分泌物检验,看有无滴虫、霉菌,必要时做淋菌涂片检查;男性做精液常规化验。

4.哪些人应暂缓结婚

应该暂缓结婚的有下列四种情况:

(1)未治愈的麻风病患者。由于该病能通过慢性接触而传染,所以一旦结婚,其配偶就可能染上麻风病。而且,麻风病患者要长期服药,这些药物有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因此在未治愈前不宜结婚。但麻风病患者治愈后还是可以结婚、生育后代的。

(2)处于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的患者。由于患者在发病时毫无理智,生活不能自理,结婚后反而会加重病情,因此,不经治愈是不能结婚的。企图用“冲喜”的方法来治疗这些病的做法更是不可取的。

(3)各种法定报告传染病规定的隔离期内的患者。这些患者一则会传染配偶,再则一旦结婚,婚期的劳累又会加重病情,如果怀孕就更为严重了。

(4)性病患者。性传播疾病未经治愈,一旦结婚就会传给配偶,造成性病的扩散,这是不允许的。结婚以后的性生活对性病患者来说又会加重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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