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医学检查
1.什么是婚前医学检查
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未结婚登记之前,应自愿、自觉地到婚前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2003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婚前登记条例》中,婚检不再作为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而是把强制改为自愿。是否做婚检完全是当事人的自由。
2.婚前医学检查的目的和意义
第一,有利于双方和下一代的健康。通过婚前全面的体检,可以发现一些异常情况和疾病,从而达到及早诊断、积极矫治的目的。
第二,有利于优生,提高人口素质。通过家族史的询问、家系的调查、家谱的分析,结合体检所得,医生可对某些遗传缺陷作出明确诊断,并根据其传递规律,推算出“影响下一代优生”的风险程度,从而提出对结婚、生育的具体指导意见,以减少或避免不适当的婚配和遗传病儿的出生。
第三,有利于指导选择婚期。医生会协助双方选择合适的婚期,尽量避开女方月经期,还应嘱咐男女双方,若结婚当天月经来潮,一定要禁止性生活。
第四,有利于主动有效地掌握受孕的时机和避孕方法。医生根据双方的健康状况、生理条件和生育计划,为他们选择最佳受孕时机或避孕方法,并指导他们采取有效的措施,掌握科学的技巧。对要求生育者,可帮助其提高计划受孕的成功率。对准备避孕者,可使之减少计划外怀孕和人工流产,为保护妇女儿童健康提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