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公审宋德贵的大会开得很成功。又过了两天,罗部长同我在院子里散步。他批评我缺少政治经验,对各种反映缺乏判断力。枪毙宋德贵是党组集体研究、法院按照法律判处死刑,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你不是不知道,为什么还会听那种反映呢?那天对你的批评可能过严了些,你有什么想法呢?我说这件事对我震动很大,我不该听这样的反映,更不该没有仔细想一想就去向您报告,干扰了您,干扰了党组,我应该检讨,接受教训。可是我又想过,如果今后再遇到这种人命关天的事,我自己又不能判断该不该反映的,我想还是要向您反映。反映不对,挨顿批评,再严厉也不要紧。万一该反映我没有反映造成损失,就成了大错了。不知道我的这个想法对不对?罗部长沉思了一会儿说,你讲的也有道理,重要的是今后要多读点书,加强锻炼,使自己成熟起来。人就是在处理各种复杂的事情上逐步成熟起来的。看来罗部长是谅解我了,而我也更理解他了。这场风波就这样过去了。
当时,罗瑞卿还兼任北京市公安局长,也亲自指导了北京市公安局"三反"斗争的开展。
北京市公安局"三反"运动开展的最大特点是群众动员广泛、深入,有的单位开会时,临时选举会议主席,会议记录也要当众宣读通过;有的单位会议发言时,一举手就是二十多人,非常踊跃。有的群众说:"憋了两年多的话,今天可以说出来了。"大家撕破情面,短兵相接,运动发展到高潮时,甚至出现了儿子检举父亲、妻子揭发丈夫、弟弟检举姐姐的情况。据当时不完全统计,市公安局内部检举揭发出来的案件有1067件。
从北京市公安局查办出来的"三害"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以下六类人员身上:一是侦缉外勤人员,主要问题是假报开支,以少报多,私拿公家财物,假公济私。二是刑警,主要问题是勒索事主,领赃受贿,勾结小偷,坐地分赃。三是司法看守人员,主要问题是勒索和侵吞犯人财物,敲诈犯人家属,受贿。四是派出所民警,主要问题是敲诈勒索,赊欠不还,数量虽然不多,但性质恶劣,影响广泛。五是行政后勤人员,在汽车司机中几乎百分之百的偷汽油、盗卖零件,采买人员"吃回扣"现象也比较普遍。六是浪费现象多发生在领导干部身上,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公安局自1949年组建至"三反"运动开始,仅招待费一项就达5000多万元,机关生产方面因经验不足、管理不善,损失8亿多元。
截至1952年4月3日,北京市公安局共清查出贪污腐化分子2552人,占参加运动人数的24%。其中,贪污百万元以下的1884人,占交代问题总人数的74%;贪污百万元以上千万元以下的482人,占19%;贪污千万元以上的186人,占7%。
和党政机关一样,全军各大军区和志愿军各兵团也普遍开展了"三反"运动,其重点是团以上机关和后勤机关。运动进行的方式一般是先机关后连队,先干部后战士。连队以反浪费、反偷窃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