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分局常委易秀湘向与会者列举了已经查出的贪污人员数目比例:省外管局15%,省进出口公司15%,海关10%,省盐务局14%,省有色金属管理局10%,省物资管理局10%,省商检局15%,省海运局30%,省财委11%。易秀湘认为,实际贪污受贿人数要远远大于目前所掌握的数目。
为了加强对运动的组织指导,叶剑英要求广东省"党、政、军、财四大系统,可抽调一批得力干部,组织三反检查组,上下左右,互相检查。"把群众动员起来,鼓励大家检举揭发,"检举的方式无论口头的、文字的、公开的、秘密的、直接的、间接的、完整的、片断的,都一律欢迎。"
在华南分局的部署组织下,广东省各地层层动员,层层指挥,稳步推进,运动很快在全省上下开展起来。
运动开展后不久,叶剑英收到华南分局送来的一份报告,内称:"广州长期在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之下,早已成为不法商人、贪污分子的'温床',过去广州的贪污风气和奸商活动是全国出名的。运动初期,我们就发现了有个别合作社和银行的兑换金银部门工作人员100%是贪污分子,市府秘书厅经管财物的人90%以上犯贪污,一个税务分局亦占90%犯贪污,整个财经系统62个单位中,初步发现贪污分子达46%。就够说明贪污情况的严重了吧!"当时叶剑英还兼任着广州市委第一书记,接到这份报告后,他也认为广州的"三害"问题确实十分严重,便亲自指导督促广州开展"三反"斗争。
1951年12月4日,广州市政府委员会举行委员扩大会议,政府委员、各局、处领导及各人民团体代表共84人出席。会议决定成立广州市人民政府节约检查委员会,叶剑英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市长朱光和郭翘然、田坪、梁湘为副主任,统一领导全市"三反"运动。会议要求全市各单位及各区立即成立节约检查分会,并派出70人的检查组,分别到全市各财经单位深入检查。
12月29日,经叶剑英批准,广州市委发出《关于大张旗鼓发动群众,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指示》,要求全市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各单位应在短时间内集中力量,迅速造成热潮,形成群众性的运动。为此,市委规定,所有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在1952年的头一个月里,每天只工作半天,半天用来学习、反省、坦白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