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性中有恶劣的一面,也有美好的一面,人性的展现需要引导并依赖于场景的发挥。
第四,多数人并不视劳动为快乐,但组织可以赋予劳动更高的效率、更佳的成就、更好的回报和更高的意义,从而创造更多的组织成就和个人幸福。
第五,多数人都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创造能力,并能够被有效激励。
以上五项基本假设,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企业不只是企业家和员工谋生的工具,更是他们追求幸福的重要工具和载体。
第二,幸福不是一个千篇一律的、单一的价值目标,而是繁杂多样的价值目标集合。幸福的内涵是动态发展的,组织可根据自身发展的阶段和特点定义幸福,并以此调整员工的价值观和行动。
第三,人性中有善也有恶,是复杂的、多变的,但是可以因势利导,管理人的任务就是抑恶扬善,充分发挥人性中的积极因素。
第四,幸福人理论并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空想。幸福人理论认为,虽然劳动对多数人而言,尚难成为一种自觉自愿或自娱的行为,但组织可以通过管理的改善和信息技术等工具的运用,使劳动具有更高的效率——使同样的劳动创造更多的个人幸福,或使同样的劳动成果所消耗的必要劳动有效地减少。同时,人的主观感受与组织的文化氛围和心理暗示等因素有关,积极的文化氛围能够有效提升员工的幸福感。
第五,组织的成就源于个人的创造,而大多数人的创造力又是可以发展的,通过激励和能力的发展,个人和组织最终都能够实现更大的价值。
幸福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千百年来无数哲人智士均有论述,但并没有取得完全一致的认识,更没有权威的定义。同样的,关于幸福企业的理论阐释也应当是多样的。本书所提出的幸福企业概念、模式以及基本的假设,旨在为“幸福企业”这个空白的理论领域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体系架构,担当一个开拓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