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北九州各国的守护官职都集中于北条时宗一族。
到后来连论功行赏也敷衍了事。因对幕府尽职(“奉公”),而领受幕府“赏赐”的这种幕府与御家人关系的基础也被幕府本身所破坏。不论是御家人还是非御家人,因战争受到很大打击的武士们,对幕府的不满与反感就不能不高涨。他们根据各自的实力,换言之,他们就是想靠侵占公家领地与庄园,靠武士相互间争夺领地和掠夺农民,以求从战争的打击中恢复过来。但这种恢复只有排除“本所”与“领家”以及幕府的势力,作为独立的封建领主而发展,并将土地与劳动群众成功地组织到新的体制下才有可能。这是因为,即使没有蒙古入侵,在13世纪中期,日本社会就已经跨进了朝这样新体制发展的转折时期了。
农奴制的进展与“总领”制的瓦解
从这时起,百姓名主的阶级分化就逐步加快,上层分子的一部分半武士化了。另外,他们中间的一部分,由于商业与高利贷活动积累了财富,聚敛了土地。这部分人在14世纪称做“国人”、“国众”或“地侍”。另一方面,普通的百姓名主则趋向于成为靠家属劳动耕种一町步左右耕地的小农民。还有附属于地头的“下人”或“所从”也有了自己的农具并占有三五段译者注:“段”为面积单位,亦可写作“反”,约合992平方米。
田地,总之是开始当独立农民了。
“地侍”化了的名主阶层开始把广泛发展起来的小自耕农群众在不牵扯其所在庄园关系的情况下,按村组织起来。到了14世纪,这又发展成为称为“惣”(读作sāo——译者)的坚强组织。他们凭借这种团结,抵抗领主与“地头”,并逐步使他们减轻了赋役劳动,争得了定额的实物贡赋制。总之,随着农民地位的提高,即从奴隶或无止境地被掠夺劳役地租的农奴转化成缴纳定额实物地租的农奴。同时,独立于庄园与公有领地等所属关系之外,日益形成了建立在村民自主团结基础上的农村。能因势利导在社会最底层进行的这一重大变化并将村的领导人们置于自己统治下的名主就发展了,做不到这一点的就只有没落下去。为了控制自主地开始联合的新的农村领导人,领主就不能不采取某种形式在农村扎下根来。然而,御家人阶层的基于旧家长(父)制产生的全族的联合组织,由于下述理由,对这一新的事态却未能处理好。
按他们的继承制度,诸子都有分享继承领地财产的权利。但称为“总领”的正房长子即继承家业者是继承该家领地中最重要的部分并统辖诸子及全族。对幕府的义务也由“总领”代表全族来完成。这时分予诸子的“领地”不是现实的土地,而多半是因充任庄官或“地头”职务而得的收益权。可是现在农村和村民情况的变化,使得“地头”与庄官如不是实际地在村中扎下根来就不能确保其收益。因之,领地的内容也就不是收益权,而不得不变为对土地与农民的实际领有与统治权。这样,诸子有了实际的土地作为领地,他对正房长子(即家长)的独立性就必然加强。反过来也就是说,家长即“总领”的统辖力量就会削弱。因此,家长就尽量避免分享继承,而采取单独继承。13—14世纪期间,这种发展趋势是很突出的。丧失了继承权的诸子如不充当正房长子的家臣,就只有反抗而独立。其结果,围绕着继承权的诸子与全族之间的对立与斗争必然要激化。“总领”制家族的牧歌式的团结就被以血洗血的斗争所代替了。